恩施市公汽公司所属公交站台五年广告经营权(三次挂牌)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21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所属公交站台五年广告经营权(三次挂牌)

正式披露 项目编号:LG2025HB****935-3 | 未关注 | 租赁底价 56.7 万元(首年) 交易品类 资产租赁 出租用途 广告 挂牌起始日期 2025-10-21 挂牌结束日期 2025-11-03 保证金金额(元) 170000 ( 17 万元) 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交易机构:****公司 交易机构联系人 鲁艺 0718-****625 出租方 ****



出租申请与承诺

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租赁申请书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并承诺如我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交易所、意向承租方造成损失的,以本项目设定的交易保证金同等金额承担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上述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LG2025HB****935-3 标****公司所属公交站台五年广告经营权(三次挂牌) 租赁底价56.7万元(首年) 挂牌开始日期2025-10-21 挂牌截至日期2025-11-03 出租方情况 出租方名称**** 所在地区**省 - ** - **市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060304H 招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租赁期限5年 是否存在定价依据是 定价依据评估 租金调整方式涉及 租金调整方式说明第四年起,每年租金按上一年度租金标准的5%上浮 是否有免租金装潢期否 租赁用途广告 目前状态空置 交易服务费付费主体双方各付 其他招租条件

1、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时须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170000.00元到**光谷联合产权交易****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指定账户,“e产权”——【个人中心】,在【我的订单】界面中完成报名项目保证金支付成功操作(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在“e产权”——【个人中心】——【我的订单】中确定项目保证金支付成功为准);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报名登记的意向承租方名称即为交纳保证金的主体)。

2、本次招租期限为5年,租金分年支付。第四年起,每年租金按上一年度租金标准的5%上浮。

3、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公交站台五年广告经营权租赁交易合同》,并于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第一年租金(保证金转为第一年租金一部分)及承租方应支付的租赁交易服务费用一次性足额交****公司指定账户,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界面中完成对第一年租金和承租方应支付的租赁交易服务费用的确认付款操作。承租方须同****公司在收到第一年租金及承租方应支付的全部租赁交易服务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第一年租金一次性划转到出租方指定账户。

4、意向承租方报名时需提供近三年广告行业经营业绩(100万元及以上)证明材料(附发票佐证),并同时提供3人或以上企业员工社保缴纳证明。

5、意向承租方承诺在取得租赁权后,在投放广告时须严格执行****广告发布标准及要求。且必须将广告位的设置样式及发布广告的内容以书面形式报送出租方审核,经出租方批准同意后方可发布。

6、意向承租方须无****政府相关部门要求的公益性广告投放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公益宣传、政策法规推广、社会文明倡导等主题内容。公益性广告的发布时间、版面位置及内容由出租方统筹安排,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延迟投放,承租方不得因此主张任何费用。

7、承租方与第三方签订的广告发布协议若超出本次租赁合同期限的需报出租方书面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未经出租方书面确认的广告合同一律无效(由此给第三方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承担)。超期合同所产生的收益承租方应按照超期天数据实结算给出租方,承租方与第三方签订广告合同后5日内无条件转至出租方账户(计算方式为:公交站台按照10元/天/块;LED滚动屏按照1.5元/天/块;电子显示屏按照2元/天/块)。并同时提交签订的协议(合同)等原件资料交给出租方。合同到期后,承租方立即停止广告经营活动,并配合出租方完成交接。否则出租方有权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

8、意向承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应按《中华人民**国广告法》、《广告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设置广告设施和发布广告,不得经营发布国家广告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广告,不得投放有伤社会风化及影响市容的广告,自觉维护社会公德。

9、意向承租方承租后,在安装和发布广告时,不得损坏公交站台的任何设施,如有损坏应按价赔偿,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公司监督。

10、承租方必须保证所有广告画面要始终确保完好、平整,如有损坏、画面模糊的应当3日内更换。若因广告发布导致的其他原因等现象被上级相关部门、甲方查获或媒体曝光的,限一日内整改到位,并向甲方支付1000元/次的违约金。在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将违约金交甲方,逾期未交将以违约金3倍金额从履约保证金扣除。若造成不良影响等难以消除的将追求相关法律责任。

11、意向承租方取得公交站台广告经营权后,需按照年租金的10%向出租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无违约等情况后无息退还。

12、意向承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如非出租方原因(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导致《公交站台五年广告经营权租赁交易合同》提前终止的,视同承租方违约,出租方不退还承租方已交的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13、意向承租方承诺在《公交站台五年广告经营权租赁交易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后,公交站台广告位经营权由出租方无偿收回,承租方在广告位上添置的设施(如有)均以现状交给出租方,且不要求补偿。

14、合同期内,遇到站台维修、事故、更新、调整等原因引起广告画面必须重新制作、修补以及影响广告不能正常运作的风险及相关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15、本次交易应支付****公司的产权交易租赁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16、意向承租方应完全认可由出租方委托的**智德益友房****公司对本次招租标的出具的评估报告(智德益友评报字【ZD2025】第05-007号)中的全部内容并不持异议。

17、本项目若成交,承租方应付的租赁交易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2%收取。

18、其他未尽事宜见《公交站台五年广告经营权租赁交易合同》。

承租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三年及以上的企业法人,具有《广告经营许可证》或相关广告发布资质,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2、意向承租方须在“信用中国”网(www.****.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主体,于报名登记时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截图。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重大事项披露

1、意向承租方提交申请前需对出租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申请时须承诺已对本次出租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不因取得租赁权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经营成本风险、政策规划变化、移交风险等)对出租方和****交易所****公司进行追责和索赔。

2、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前应自行到现场查看核实所出租标的的实际状况,充分做好调查,出租方和****交易所****公司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3、意向承租方须完全认可由出租方确定并公示的《公交站台五年广告经营权租赁交易合同》(详见网站公告底部附件),在报名登记时自行下载《公交站台五年广告经营权租赁交易合同》阅读确认。

租赁面积(平方米)/数量(台)671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2025-10-21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否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处置方案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报价方式多次报价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否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人否 保证金设定 交纳时间挂牌截止日17:00前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一) 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承租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承租方“e产权”——【个人中心】——【我的账户】,意向承租方自行在“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管理】将资****银行账户;
(二) 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未竞得出租标的的合格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e产权”——【个人中心】——【我的账户】,意向承租方自行在“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管理】将资****银行账户;
(三)若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承租方所交纳交易保证金将被扣除,光谷联交所将****公司的要求,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公司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租赁交易服务费用,余额将作为对出租方的经济赔偿,经出租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出租方****公司的经济损失,出租方****公司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承租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1)招租公告期结束后,意向承租方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2)以协议方式成交的,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不签订资产租赁合同的;(3)以网络竞价方式成交的,意向承租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最终承租方后不签订租赁合同的;(4)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不签订《公交站台五年广告经营权租赁交易合同》及未支付交易价款的或未按相关等文件履行相关义务的。 除非出租方和承租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公交站台五年广告经营权租赁交易合同》生效时起,扣除租赁交易服务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标的资产信息 其他 标的状态闲置 其他说明信息

本次拟招租的公交站台有165个,其中公交站台纸质广告位有367块,拟招租的有245块;公交站台LED显示屏206块;公交站台电子站牌220块。

评估信息 评估机构**智德益友房****公司 租赁价格评估值630000.00元/年 核准(备案)日期2025-06-11 评估基准日2025-05-06 核准(****人民政府****管理局

招标进度跟踪
2025-10-21
重新招标
恩施市公汽公司所属公交站台五年广告经营权(三次挂牌)
当前信息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