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特殊教育改革实验区项目
采购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受****委托,对国家特殊教育改革实验区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具备投标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国家特殊教育改革实验区项目
3.采购需求:服务采购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本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6.本项目采购预算及最高投标限价:叁拾壹万贰仟捌佰肆拾元整(¥312840.00)
各标包名称及预算金额如下:
A包: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美育贯通支持工程 肆万壹仟伍佰元整(¥41500.00)
B包:融合学校建设与心理健康协同个性发展项目 叁万捌仟柒佰元整(¥38700.00)
C包:发育迟缓学生综合康复服务项目 肆万捌仟陆佰贰拾元整(¥48620.00)
D包:学习障碍儿童特殊教育服务分类拓展与融合教育质量提升项目 肆万壹仟零贰拾元整(¥41020.00)
E包:孤独症儿童融合教育支持计划 伍万零陆佰元整(¥50600.00)
F包:普特协同融合半日交替教学实施 肆万贰仟肆佰元整(¥42400.00)
G包:****学校办学质量评价体系构建与实践研究 伍万元整(¥50000.00)
二、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24年度财****银行2025年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标书代写
(二)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无
(三)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本项目同一供应商可同时参与多个标包的投标,但同一供应商至多只允许中标(成交)2个标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1.获取时间:2025年10月21日 至2025年10月23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市高新区**路89号金利大厦A座17楼)
3.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
(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1份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4.获取方式:现场获取,人民币300.00元/标包,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地点及评审时间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4日标书代写
A包: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美育贯通支持工程09:00
B包:融合学校建设与心理健康协同个性发展项目09:30
C包:发育迟缓学生综合康复服务项目10:00
D包:学习障碍儿童特殊教育服务分类拓展与融合教育质量提升项目10:30
E包:孤独症儿童融合教育支持计划11:00
F包:普特协同融合半日交替教学实施项目11:30
G包:****学校办学质量评价体系构建与实践研究12:00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市高新区**路89号金利大厦A座17楼)标书代写
3.评审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五、项目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1.名称:****
2.地址:**市护国路尚武巷6号
3.联系人:闫老师
4.联系电话:136****0737
采购代理机构
1.名称:****
2.地址:**市高新区**路89号金利大厦A座17楼
3.联系人:谢昌友
4.联系电话:0851-****39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