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县G310线K556+588-K578+700安全设施提升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0月10日
5、评审时间:2025年10月21日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住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 **** | 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的全部内容 | **** | **市**区郑平路贾寨 | ****476.26 | 元 | |
|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
| 1 | ******县G310线K556+588-K578+700安全设施提升项目 | 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的全部内容 | 60日历天 | 骆树生 | 豫241****04725 | |
三、评审专家名单:姚婷婷、于亚萍、张伟(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费:
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豫招协[2023] 002号及发改价格[2015] 299号文件向成交供应商收取。
收费金额: 19634元
五、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交易中心》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公示期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为:87分。
2、异议投诉渠道:各投标人如有异议,按照《**省公共**交易异议和投诉处理暂行办法》(豫公管办〔2017〕24号)文件有关规定向采购人提出异议:
采购人:****
地址:**省**市**县省道223线与郑民高速交叉口路西
联系人:蔡老师
联系电话: 0371-****1500
3、本项目监督单位:****财政局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 ****
地址: **省**市**县省道223线与郑民高速交叉口路西
联系人:蔡老师
联系电话: 0371-****15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市郑东新区**东路109号
联 系 人:李先生、晏女士
电 话:0371-****6533
邮 箱:****@163.com
3、项目联系人:李先生、晏女士
联系电话:0371-****6533
发布人:****
发布日期:2025年 10 月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