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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市**** | 成文日期: | 2025-10-21 |
| 名称: | 关于《**市**县城镇开发边界外新**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使用情况表(**县塘口镇桐油山生态富硒旅游示范带建设项目(首期))》的备案公告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5-10-21 | |
| 主题词: | |||
西自然告〔2025〕19号
为切实做好城镇开发边界外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和实施管理工作,根据《******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等文件要求,我局组织编制了《**市**县城镇开发边界外新**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使用情况表(**县塘口镇桐油山生态富硒旅游示范带建设项目(首期))》,并于2025年7月21******厅备案,**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库已于2025年8月更新完毕。
一、方案名称
《**市**县城镇开发边界外新**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使用情况表(**县塘口镇桐油山生态富硒旅游示范带建设项目(首期))》(编号:441****025003)
二、方案情况
本次落实地块位于**县塘口镇同由村、上垌村、下垌村,共6个地块,总面积0.9440公顷。根据**县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落实地块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0.9354公顷,其中园地0.0753公顷,林地0.8172公顷,其他农用地0.0429公顷;建设用地0.0040公顷;未利用地0.0046公顷。
调整前,落实地块规划用地用海分类为农用地0.9400公顷,其中园地0.0751公顷,林地0.8172公顷,农业设施建设用地0.0431公顷,湿地0.0046公顷;建设用地0.0040公顷(全为区域基础设施用地);调整后,落实地块规划用地用海类型全部调整为城镇建设用地。
本项目属于支持乡村**的建设项目,符合《******厅关于明确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库启用条件及使用规则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3〕630号)明确的《城镇开发边界外布局建设项目准入目录(试行)》,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落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0.9440公顷。落实地块不涉及占用耕地,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位于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范围内。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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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