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10月1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贵州-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惠水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2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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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10月1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5-10-15 18:30

黔南****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10月1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黔南****生态环境局拟对**县现代化蛋鸡产业园建设项目、**省**市墨冲镇山仓饰面用灰岩矿(一期)项目等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15日-2025年10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854-****075 、0854-****920

传真:0854-****075 、0854-****920

通讯地址:**市沙子坝路109旁黔南****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开发区幸****饭店旁)黔南州、****服务中心****环境局B216室,0854-****920

邮编:558000

序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1

**县现代化蛋鸡产业园建设项目

**省黔南****办事处山河村

****

******公司

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位****办事处山河村,原《年存栏150000只蛋鸡项目》于2015年8月7日完成了环境影响登记表(编号: 惠环登〔2015〕75号),占地面积35726.92m2,主体工程为6栋蛋鸡舍、1栋育雏舍、2个发酵槽、1栋干鸡粪仓库以及1栋饲料加工车间,2016年3月28日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2025年4月18日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延续(登记编号:****)。由于养殖工艺落后,鸡粪收集方式不合理,截至2023年停止养殖,该场地停产后厂区内蛋鸡均已清空,鸡舍及其他辅助设施均已停用。

本次改扩建项目总占地面积4.7713公顷(47713m2),其中35726.92m2为现有占地,11986.08m2为新增占地。总建筑面积26107m2,本次建设内容:①将厂内原有6栋蛋鸡舍拆除后**4栋蛋鸡舍。②将厂内原有1栋雏鸡舍拆除后**1栋雏鸡舍。③拆除原有发酵槽及干鸡粪仓库后**发酵罐区及发酵干鸡粪仓库。③拆除原饲料加工仓库后**1栋蛋库。④拆除场区现有养殖设备。⑤****处理站等环保设施。⑥**生活办公楼。⑦**饲料仓库、隔离舍。项目建成后年存栏蛋鸡52万羽,雏鸡10万羽,年产鸡蛋量8640吨。

项目总投资7296.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45万元,占总投资的7.47%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运输砂石、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车辆覆盖篷布,建筑材料轻装轻卸,尽量降低装卸高度,在车辆出施工区轮胎进行冲洗;对撒落的散装物料应及时清除;堆置的土石方及时回填;对易扬尘散装物料堆放点,用帆布或塑料布覆盖或设简易材料棚。施工现场适时洒水抑尘。施工场地扬尘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2-1700-2022)标准。

2.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不设施工生活营地,施工人员粪便经现有厕所收集后定期委托当地居民进行清掏用作农家肥使用;施工人员的洗手废水经收集后与施工废水利用厂区现有水池作为施工废水沉淀池,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防尘洒水等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先进低噪声设备,加强保养、维护,保持机械润滑,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增大机械噪声,振动大的机械设备使用减振机座,能进入工棚的机械操作尽量入棚完成。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使用,造成局部噪声级过高。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场地及附近控制车速和禁止鸣笛,施工过程中尽可能减少碰撞等人为噪声。施工期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拆除的鸡饲养设备集中清运外售,废钢筋等外售回收利用;废弃碎砖、石、砼块等建筑垃圾经集中****政府主管部门指定建筑垃圾处置场处置。土石方开挖及填方平衡,土石方无需外运,表层土妥善暂存,施工结束后用于绿化;各类包装箱、纸分类存放,****收购站进行回收利用。

(二)营运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本项目饲料粉碎、搅拌过程中会产生粉尘,采取在破碎机及搅拌机上方各设置一套集气罩,将饲料加工粉尘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粉尘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标准要求。

(3)养殖场定期喷淋除臭剂、消毒剂、及时清扫鸡舍、风机通风、加强管理、优化饲料、周围种植绿化带+无动力风帽排放、鸡粪中添加微生物菌剂以及池体加盖等****养殖场恶臭。场界臭气浓度执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中表7集约化畜禽养殖业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场界NH3和H2S执行《**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22)中表2的限值要求;厂界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养殖场沼气收集经脱硫等净化处理后采用火炬燃烧。沼气燃烧产生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项目综合废水排放量为1395.66m3/a、一次产生最大污水量为135.372m3,在场内建一座日处理规模为5m3/d****处理站,28天可将污水收集池内一次最大污水完全处理。一次最大污水处理结束后,****处理站每日仅需处理生活污水(3.4m3/d),其余污水产生周期较长,可进入污水收集池暂****处理站处理。污水处理站拟采用“格栅+固液分离设备+水解酸化池+UASB+A2/O+曝气生物滤池+消毒(臭氧)”处理工艺,****处理站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旱作类标准后暂存至污水暂存池,通过封闭式槽车将废水运至灌溉区,灌区采用PE钢丝网骨架管明管布置,接入种植区后端接PVC软管明管布置进行人工浇灌。

(2)严格控制项目养殖废水出水浓度满足《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GB/T 36195-2018)和《畜禽粪肥还田技术规范》(GB/T25246-2025)要求后方可回用于种植区灌溉,在农灌区下游构建生态沟渠生态拦截净化系统,降低灌区退水对农灌地受纳水体的影响,丰水期尽量减少农灌区的浇灌,设置污水暂存池暂存其处理尾水,降低丰水季节的浇灌频率,可减少农灌区退水对农灌地受纳水体的污染影响。

(3)本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外围设置完整雨水截水沟,雨水不进入场区。道路设置边沟,场外单独设置雨水沟,养殖**1#地块设置初期雨水池55m3、养殖**2#地块设置初期雨水池10m3、养殖**设置初期雨水收集池10m3,收集前20分钟雨水作为初期雨水收集后进入初期****处理站处理不外排。

(4)本项目以水平防渗为主,采取整体分区防渗,项目分区防渗方案如下:

厂区防渗分区情况一览表

厂区装置

防渗分区

防渗技术要求

污水处理站(5m3/d)

重点防渗

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或参照GB18598执行

危废暂存间(5m2)

污水收集池(7×15)

病死鸡存放处

蛋库

一般防渗

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渗透系数K≤1×10-7cm/s,或参照GB 18597执行

1#~4#鸡舍

育雏舍

发酵干鸡粪仓库

隔离舍

化粪池

公厕

车道消毒水池

事故应急池

初期雨水池

管理用房

简单防渗

一般地面硬化

检测中心

生产水池

厂区道路等

办公楼

(5)严格按照环境监测计划,做好区域地下水监控。场区内及下游分别设置2个监测点位如下:

项目地下水跟踪监测点位布置情况一览表

编号

位置

坐标

类型

监测频次

执行标准

Q1

厂区水井

106.****21918

26.****33694

竖井

每年丰、枯水期各监测一次

GB/T14848–2017《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

Q2

下游出露点

106.****54017

26.****29568

竖井

监测因子: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硫化物、硝酸盐、挥发性酚类、铁、锰、耗氧量、氨氮、总大肠菌群、镉、铬(六价)、砷、锌、铅等。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择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设备安装时采用减振措施,保持设备运转正常;强噪声设备尽可能地设置于室内,进行隔声处理;利用场内建筑屏障阻止噪声传播。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防疫医疗废物由医护人员带走,不在厂区进行储存;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5m2),交由有危险废物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做好防腐、防渗措施。

(2)废包装物、废脱硫剂分区分类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10m2),其中废包装物外售处置,废脱硫剂交由厂家回收利用。一般固废暂存间防渗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有关要求设置。

(3)鸡粪、不合格鸡蛋、散落羽毛及饲料残渣、污水处理站污泥直接经密闭皮带输送至发酵罐进行发酵,发酵后的产品暂存至发酵干鸡粪仓库后运至灌溉区进行还田。

(4)病死鸡暂存至病死鸡暂存处冷冻暂存,定期交有处理资质的第三方无害化处理。

(5)设置生活垃圾收集点定点,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建设单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提交了公众参与说明。建设单位通过网络、报纸、现场张贴布告等方式,开展了本工程选址阶段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活动,包括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征求意见稿公示、公众意见处理、报批前公告等。

2

**省**市墨冲镇山仓饰面用灰岩矿(一期)

**省黔南州**市墨冲镇新蒙村山仓组

都****公司

**黔****公司

本项目位于**市墨冲镇新蒙村山仓组,为**项目,**面积37.72hm2,分为两期开采,一期(一采区)位于**西北部面积9.1363hm2,其中:一采区面积6.7413hm2,工业场地用地面积2.3574hm2,不征不占面积0.0376hm2,二期(二采区)位于****及东北部(面积30.9435hm2);开采深度:+1000m~+1126.22m标高;本次环评仅针对一期进行评价。

本项目采用露天开采方式,生产规模为40万t/a,主要产品为饰面用灰岩;工业场地内**行政办公楼、食堂、宿舍、办公室、会议室、卫生间(化粪池)、材料间、配电房、荒料堆场、表土临时堆放场、三级沉淀池、截排水沟、进场道路等附属设施。

本项目总投资1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2万元,占总投资的1.18%。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内施工运输主要道路全部采取现浇砼路面(硬质化),其他裸露土地进行临时绿化或用塑料薄膜覆盖。施工现场及其周边采取洒水清扫措施,天气干燥时向施工道路、砂石料场等及时喷水。运输沙、石、水泥以及建筑垃圾等易产生扬尘物质的车辆,必须封盖严密,出场车辆应清洗轮胎,保持和维护施工道路路面的清洁、湿润。松散或粉状材料—砂、石、灰等采取砌墙围挡,表面用塑料薄膜覆盖。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废水经简易导排水沟和临时三级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于施工,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委托附近居民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固定机械设备通过排气管消声器和隔离发动机振动部件降低噪声,对动力机械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暂不使用的设备及时关闭。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高噪声设备应尽量远离居民一侧。合理安排运输路线,运输车辆进入居民区时应限速,减少或杜绝鸣笛。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土方临时堆存于**内中部布置的表土临时堆放场,后期全部(闭矿期)回用于一采区的**开采平台覆土复绿,不能利用的石方临时堆存在废石临时堆场内,定期运送到具备处置能力的单位进行综合利用。建筑垃圾部分利用,不能回****政府主管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场处理。生活垃圾经临时生活垃圾桶统一收集后,****政府指定的垃圾收集点堆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前剥离表土单独保存,后期回覆恢复土壤结构,保障植被恢复基础。设置施工边界围挡,对表土临时堆放场、运输通道设置围挡,限制机械作业范围,减少对周边植被的间接破坏。施工人员加强生态保护意识,严禁捕杀或惊扰野生动物。明确施工范围,杜绝对占地范围公益林、天然林的占用。严格控制作业范围,在环境敏感区占地范围与本项目开采范围临近区域做出明显的标识线,并且设置围挡,防止项目施工对环境敏感区造成损毁,施工过程中不得占用环境敏感区。施工结束后,做好生态恢复工作。

(二)营运期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采剥粉尘

项目采剥粉尘采取洒水降尘,编织物覆盖措施。

(2)钻孔粉尘

采场铺设橡胶管安装喷头进行洒水防尘,钻眼时采用湿式钻眼措施。

(3)爆破废气

项目采用深孔爆破方式,爆破时向预爆区洒水措施降尘。

(4)石材切割废气

项目采取湿法开采,同时采取洒水降尘、定期清扫开采面措施。

(5)装卸粉尘

避免在大风天气装卸废石、表土,装卸过程中采取洒水降尘措施。

(6)堆场粉尘

荒料堆场、废石临时堆场、表土临时堆放场四周设置围挡,采取洒水、编织物覆盖、进出车辆进行冲洗、加强绿化等措施。

(7)运输扬尘

**公路进行硬化,**运输车辆控制其行驶速度,并定期进行洒水降尘。运输采取加盖篷布,车辆进出口设置洗车台对运输车辆的轮胎进行冲洗,加强附近道路清扫保洁。

项目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食堂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定期委托周边村民清掏作农肥使用。生产废水(金刚石串珠绳锯机切割冷却废水、圆盘锯石机切割冷却废水)经**截排水沟收集进入2#三级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矿山降尘使用,不外排;车辆车轮进入过水槽清洗废水通过排水沟引至过水槽一侧1#三级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工业场地、荒料堆场初期雨水(淋溶水)经截排水沟收集进入1#三级沉淀池沉淀后用作矿山防尘洒水,不外排;表土临时堆放场初期雨水(淋溶水)经截排水沟收集进入3#三级沉淀池沉淀后用作矿山防尘洒水,不外排;采场、废石临时堆场初期雨水(淋溶水)经截排水沟收集进入2#三级沉淀池沉淀后用作矿山防尘洒水,不外排。

3.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采取分区防渗,重点防渗区为危废暂存间,重点防渗区基础必须防渗,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污染防治区防渗措施,各防渗区须按照相关要求做好防渗,防止污水等渗漏污染地下水、土壤。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工程机械、车辆维护与保养,控制装载机装卸高度,空压机安装减振装置,机组采用隔声罩,水泵与进出口管道间安装软橡胶接头。合理安排爆破时间,采用多孔微差爆破、减少装药量、严密堵塞炮孔和炮被覆盖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定期送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垃圾暂存点,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化粪池污泥委托附近居民定期清掏用作农肥。表土回用于厂区覆土复绿。边角料废石、三级沉淀池泥渣定期清理至废石临时堆场,后期全部运送至具备处置能力的单位进行综合利用,一般固废暂存场地防渗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执行。废机油收集于铁桶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危废暂存间的建设,危险废物的收集、管理、转运等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执行。

6.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在项目北侧及东侧边界与生态红线之间,建立坚固的挡板隔离,并配以清晰的警示牌和界碑,严格控制开采红线,不得破坏项目红线外的自然植被。严守边界与爆破防护,再次精准勘定生态保护红线边界,所有设施严禁占用。表土全部剥离单独堆存在表土堆场内,并采取撒播草籽、苫盖等措施进行养护,用于后期植被恢复。实施“边开采、边恢复”策略,对已结束开采的区域、永久边坡、平台等,及时进行削坡开级、覆土和植被恢复。严格控制作业范围,避免对周边植被的碾压和破坏,划定严格的施工便道,禁止车辆和设备随意驶入未扰动区域。加强员工宣传教育,员工禁止捕猎、驱赶和投喂野生动物。

(三)闭矿期

一期(一采区)开采结束后,根据实际情况对工业场地、荒料堆场、表土临时堆放场、废石临时堆场、一期(一采区)进行回填及生态修复。一期(一采区)开采完毕后设置警示牌,对二期(二采区)不利用的空地进行覆土及平整,全部复垦为林地及其它草地,在一期(一采区)开采完成后,立即启动该区域的生态恢复工作,确保能够逐步恢复其生态功能,与周边自然环境相协调。

建设单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提交了公众参与说明。建设单位通过网络、报纸、现场张贴布告等方式,开展了本工程选址阶段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活动,包括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征求意见稿公示、公众意见处理、报批前公告等。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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