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道镇2025年重点工程配套以工代赈示范项目已由甘政办行审发〔2025〕9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资金及单位自筹解决,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县道镇象鼻子湾村,黄蒿坪村,东沟村。
2.2工程规模:**护坡挡土墙长1768米,砖侧铺道路长1324米,排水渠长358米,配套其他附属工程。
2.3计划工期:365日历天(包含休工期)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涉及的全部内容
2.5项目总投资:729万元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施工一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须是本单位缴纳社保的在职人员。
3.2监理标段: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项目总监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须是本单位缴纳社保的在职人员。
3.3投标人基本信息应在“****建设厅”企业库可查询;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不得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25年10月22日8时30分至2025年10月26日17时00分,持单位介绍信、法人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三份到**市**区红化B区慧泽路33号(****)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标书代写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1日9时30分。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标书代写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采购与招标网》、《****政府网》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县
联 系 人:郭鹏飞
电 话:132****4488
招标代理单位:****
地 址:**省**市**区红化B区慧泽路33号
联 系 人:薛 凯
电 话:133****59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