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敏峰高新材料有限公司研发新建项目

审批
广东-广州-黄埔区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2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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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0101MA5D3FK61Y卢杨敏
廖志晖**省**市**区
科丰路31号G8栋302房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研发**项目
2021版本:098-专业实验室、****基地M-M-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省**市**区 路31号G8栋302房
经度:113.45148 纬度: 23.15044**市黄****管理局****审批局)
2024-06-20
穗开审批环评〔2024〕92号****
2024-08-06190
10****
****0101MA5D3FK61Y****
****0101MA5D3FK61Y******公司
914********524540G2025-06-12
2025-09-162025-10-20
https://www.****.com/gs/detail/2?id=50916qPUcG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项目**项目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本项目研发功能性高分子树脂、表面活性剂、医药中间体3大类,对其研究成果进行不断优化,最后应用于不同领域。其中功能性高分子树脂类主要研发水性丙烯酸树脂、UV光敏树脂、有机硅树脂;表面活性剂类主要研发渗透型表面活性剂、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可聚合表面活性剂;医药中间体类主要研发5,6-二羟基吲哚。预计年研发功能性高分子树脂0.8t/a,表面活性剂1.0t/a,医药中间体0.05t/a,不涉及生产性质类活动,****实验室小批量研发性质,不属于中试规模。本项目研发功能性高分子树脂、表面活性剂、医药中间体3大类,对其研究成果进行不断优化,最后应用于不同领域。其中功能性高分子树脂类主要研发水性丙烯酸树脂、UV光敏树脂、有机硅树脂;表面活性剂类主要研发渗透型表面活性剂、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可聚合表面活性剂;医药中间体类主要研发5,6-二羟基吲哚。预计年研发功能性高分子树脂0.8t/a,表面活性剂1.0t/a,医药中间体0.05t/a,不涉及生产性质类活动,****实验室小批量研发性质,不属于中试规模。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本项目功能性高分子树脂、表面活性剂研发小试为两种形式,一种是在通风橱开展的预实验(通过各种实验玻璃器具进行),一种是在实验反应釜开展的小试验。5,6-二羟基吲哚由于提纯较难工艺要求较高只有在实验反应釜操作一种形式。本章节先介绍功能性高分子树脂、表面活性剂和5,6-二羟基吲哚小试验在实验反应釜操作的工艺流程,再介绍功能性高分子树脂、表面活性剂预实验在通风橱操作情况。 项目在实验反应操作主要进行功能性高分子树脂、表面活性剂、医药中间体的研发小试验,主要工艺流程图:功能性高分子树脂对应的三个研发成品均有相应的工艺(水性丙烯酸树脂研发工艺、UV光敏树脂研发工艺、有机硅树脂研发工艺),表面活性剂中的渗透型表面活性剂、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的研发工序基本一致(渗透型表面活性剂、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工艺),可聚合表面活性剂有对应的工艺,医药中间体的5,6-二羟基吲哚有对应的工艺本项目功能性高分子树脂、表面活性剂研发小试为两种形式,一种是在通风橱开展的预实验(通过各种实验玻璃器具进行),一种是在实验反应釜开展的小试验。5,6-二羟基吲哚由于提纯较难工艺要求较高只有在实验反应釜操作一种形式。本章节先介绍功能性高分子树脂、表面活性剂和5,6-二羟基吲哚小试验在实验反应釜操作的工艺流程,再介绍功能性高分子树脂、表面活性剂预实验在通风橱操作情况。 项目在实验反应操作主要进行功能性高分子树脂、表面活性剂、医药中间体的研发小试验,主要工艺流程图:功能性高分子树脂对应的三个研发成品均有相应的工艺(水性丙烯酸树脂研发工艺、UV光敏树脂研发工艺、有机硅树脂研发工艺),表面活性剂中的渗透型表面活性剂、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的研发工序基本一致(渗透型表面活性剂、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工艺),可聚合表面活性剂有对应的工艺,医药中间体的5,6-二羟基吲哚有对应的工艺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一)废水治理措施和要求 1.员工****园区三级化粪池处理,在满足**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的前提下,经市政污水****水厂集中处理。 2.实验服清洗废水、****园区三级化粪池处理,应达到**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厂集中处理。 3.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冷热一体机及水浴锅废水作为清净下水,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二)废气治理措施和要求 1.研发产生的TVOC、非甲烷总烃、苯系物、氨气集中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TVOC、NMHC、苯系物应达到**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氨气应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后引至排气筒(编号 DA001)高空排放,排气筒出口处距离地平面不低于15米。 2.排气筒应按有关环境监测规范要求设置取样孔及取样平台,以便环境监测部门进行取样监测。 3.厂区内 VOCs应满足**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非甲烷总烃、二甲苯应满足**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氨气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新扩改建二级标准。 (三)噪声治理措施和要求 应对声源设备进行合理布设,同时采取隔声、降噪、防振等措施,确保边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固体废弃物防治措施和要求 1.实验废液、废空容器、废渣(含废硅渣土)、废活性炭等属《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废物,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收集, 委托具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资质的单位进行集中处理。按 时完成年度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危险废物暂存场应按照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进行设置。 2.废包装材料、纯水制备产生的废反渗透滤膜和滤芯等应委托有相应经营****公司回收或处理。 3.生活垃圾应按环卫部门的规定实行分类收集和处理。(1)废水 本项目外排的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和实验服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园区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与浓水、冷热一体机及水浴锅废水一****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2)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通过通风橱排放的氨气、有机废气(二甲苯、VOCs);实验反应釜密闭设备管道排放的有机废气(二甲苯、VOCs)。 本项目将通风橱排放氨气及有机废气(二甲苯、VOCs)与实验反应釜密闭设备管道抽排的有机废气(二甲苯、VOCs)一并引至楼顶TA001“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20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3)噪声 本项目的噪声源主要为机械设备运行噪声,包括实验釜、真空泵、冷热一体机、乳化机、纯水机等。****实验室内部,经过墙体本身的隔音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固(液)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办公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废包装材料、纯水制备产生的废反渗透滤膜、滤芯等)和危险废物(实验废液、研发过程中产生的废塑料瓶或塑料桶、过滤洗涤过程中产生的含废硅渣土、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等)。 本项目办公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 本项目废包装材料、纯水制备产生的废反渗透滤膜、滤芯等一般固体废物交由**回收单位统一进行处理。 本项目实验废液、研发过程中产生的废塑料瓶或塑料桶、过滤洗涤过程中产生的含废硅渣土、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等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废物,按有关规定收集并委托具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理处置。****已与**环海****公司签订了危废回收协议,回收内容包括:实验室废液、废空容器、废渣(含废硅渣土)、废活性炭等。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五)应设专职人员负责该项目的环境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杜绝污染物超标排放;对物品在运输、存放、使用等全过程进行有效管理,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应对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妥善处置固体废物并承担监督责任,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六)应按《关于印发**省污染源排污口规范化设置导则的通知》(粤环[2008]42号)要求设置排污口。本项****实验室内贮存,贮存过程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贮存做到防漏、防渗、防雨等措施,同时作好危险废物情况的记录,危废暂存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危废暂存做好警示标识,定期检查盛装容器是否受损,然后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资质单位回收处理,运输转移时装载危险废物的车辆做好防渗、防漏的措施,按《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2021 年11 月30 日生态环境部、**部、交通运输部令第23 号公布 自2022 年1月1 日起施行)做好申报转移记录。本项目危废暂存间占地面积为5.7㎡,贮存能力5.7吨。 本项目已规范化设置厂区的各污染物排放口,本项目设置废水排放口1个、废气排放口1个、噪声排放源1个、一般固废暂存场所1个、危险废物暂存间1个。 本项目已于2024年08月06日完成了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登记,取得了《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登记表》以及登记回执文件(登记编号:****0101MA5D3FK61Y)。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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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三级化粪池 **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本项目外排的生活污水和实验服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园区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与浓水、冷热一体机及水浴锅废水一****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已按照规范进行监测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 TVOC、NMHC、苯系物应达到**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氨气应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本项目本项目将通风橱排放氨气及有机废气(二甲苯、VOCs)与实验反应釜密闭设备管道抽排的有机废气(二甲苯、VOCs)一并引至楼顶TA001“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20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已按照规范进行监测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隔声减振设施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本项目的噪声源主要为实验设备,****实验室内部,经过墙体本身的隔音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已按照规范进行监测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1.实验废液、废空容器、废渣(含废硅渣土)、废活性炭等属《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废物,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收集, 委托具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资质的单位进行集中处理。按时完成年度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危险废物暂存场应按照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进行设置。 2.废包装材料、纯水制备产生的废反渗透滤膜和滤芯等应委托有相应经营****公司回收或处理。 3.生活垃圾应按环卫部门的规定实行分类收集和处理。 本项目办公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 本项目废包装材料、纯水制备产生的废反渗透滤膜、滤芯等一般固体废物交由**回收单位统一进行处理。 本项目实验废液、研发过程中产生的废塑料瓶或塑料桶、过滤洗涤过程中产生的含废硅渣土、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等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废物,按有关规定收集并委托具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理处置。 本项****实验室内贮存,贮存过程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贮存做到防漏、防渗、防雨等措施,同时作好危险废物情况的记录,危废暂存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应设专职人员负责该项目的环境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杜绝污染物超标排放;对物品在运输、存放、使用等全过程进行有效管理,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应对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妥善处置固体废物并承担监督责任,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本项目设专职人员负责该项目的环境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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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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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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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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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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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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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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