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水厂制水设施改扩建工程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22日-2025年10月28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水厂制水设施改扩建工程
二、建设地点:**市高新区**镇
三、建设单位:****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清奕****公司
五、项目概况:****(原绵****公司)于2006年起负责供应高新区**及周边区域自来水,2012年进行了灾后重建(绵环审批〔2010〕174号),企业已办理排污许可手续(登记编号****),全厂现供应能力为3万立方米/天(“沉淀+消毒”能力1万方/天,“沉淀池+絮凝沉淀池+斜管沉淀池+超滤膜”能力2万方/天),为适应片区发展需求,企业拟在现有供应规模基础(沉淀池+絮凝沉淀池+斜管沉淀池+超滤膜)上进行扩建,实施“********水厂制水设施改扩建工程”(代码:2507-510798-07-02-566348),项目不新增用地,主要建设内容为:升级改造膜车间内设施,提升产水效率(418吨/小时提升至1268吨/小时),其余公辅设施、办公生活区、环保工程均依托现有工程。建成后,新增2万立方米/天供水能力,全厂日供水能力达到5万立方米。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1.5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须按国家、**省及**市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及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控制和减小施工扬尘污染,施工期扬尘须满足《**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控制施工噪声,确保噪声不扰民,施工期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排放限值要求;施工冲洗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已建设施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施工弃渣及时清运到当地住建主管部门指定场地,不得随意倾倒和堆放;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二)项目营运期水污染防治措施:反冲洗废水经滤池处理后与排泥池溢流水、浓缩池上清液进入回用水池用于配置原水;化验室废水及清洗废水(不含前三次)排入预处理设施(中和调节)处理后再与生活污水、清洗废水一并进入厂区预处理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涪江。
(三)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备用发电机废气经设备自带除尘装置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沉淀池异味通过喷洒除臭剂、及时清运污泥、厂区四周种植绿植等方式减轻对大气的影响。
(四)项目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企业须加强内部管理。各类泵、膜组、风机、空压机等高噪声设备须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五)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沉淀池污泥定期交由有处理能力单位处理;废滤膜交由厂家更换;废机油及油桶、废含油棉纱手套、实验室废液、消毒剂及包装桶等危废分类暂存后交由有处理资质单位处理;办公生活垃圾等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置。
(六)项目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须落实已制定的分区防渗措施,加药间、加氯间、危废间、柴油暂存间等重点防渗区域须采取可靠、有效的防渗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七)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须落实安全生产,加强原辅材料(次氯酸钠、实验药品等化学品)输运、储存以及使用措施;制定企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及维护管理,关键设备和零部件配备足够的备用件,确保其稳定、正常运行,避免事故性排放。
七、相关部门意见
根****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项目属于鼓励类。**科技城****经济局具文(川投资备〔2507-510798-07-02-566348〕JXQB-0197号)同意项目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根据《****科技城直管区)S-02单元详细规划》及企业《国有土地使用证书》(绵城国用2003字第01962号),说明用地性质为供水用地。****水利厅颁发了《取水许可证》(编号B510703S2023-0031),允许日最大取水量为5.15立方米/天。项目符合高新区现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325****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传真:0816-****006
邮箱:****@163.com
通信地址:****园区**中路10-1号
邮编:62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