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行2025年-2027年现金尾箱寄库保管及
接送押运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名称:****分行2025年-2027年现金尾箱寄库保管及接送押运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
| 采购主要内容 | 采购 数量 | 采购的货物或服务说明 |
| ****分行2025年-2027年现金尾箱寄库保管及接送押运服务项目 | 1项 | 本次****银行****分行营业部和**支行现金尾箱保管、接送押运服务采购,主要包括:现金尾箱寄库保管、早晚固定押运、临时调缴押运和现金清分等服务,服务地区范围为**辖区(含**地区)。采购预算:壹佰伍拾捌万元整(¥****000.00)服务期限:期限为2年。 |
四、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1.该项目分别于2025年08月15日、2025年09月15日、2025年09月26日三次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公开招标公告,第一次流标原因为实质响应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第二、三次流标原因均为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少于三家(只有****报名,无其他单位报名,市场缺乏竞争性)。
2.****能充分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具有安全性和必要性。
3.本项目在经过三次公开招标(流标)后,如需重新招标服务时间不能满足需要。
****小组论证,一、认为上述情况符合《****银行采购管理办法(2025年版)》中单一来源条款之“公开招标后只有一家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与竞标的,应重新发布二次招标公告,两次招标只有同一家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与的,且再次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需要的。”二、根据招采委会议纪要(2025年第30期)议题三同意该项目采购方式由“公开招标”转为“单一来源”招采方式。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可行性依据充分,论证专家认为本项目适合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建议邀请****作为单一来源供应商进行后续商务谈判。
五、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地址: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 **** | **省**市**区**路75号 |
六、公示期限:
2025年10月22日至2025年10月28日
企业或个人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地 址:**市**区**北路与林**路交汇处
联 系 人:岑老师
联系电话:0851-****0331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诚信路麒龙中央商务大厦B1座18楼
联 系 人:杨静、谢镇宇、黄智杰
联 系 电 话:0851-****0222、138****4965、158****5627
八、专家人员论证意见(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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