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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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及健康管理服务质疑公示
一、质疑项目情况
项目序列号:****项目名称:体检及健康管理服务
品目编号:****001品目名称:体检及健康管理服务
采购代理:****
二、质疑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省**市**区**南路6号**世纪城P组团商业幢1层1号,2层1号,3层1号,4层1号
三、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质疑环节:中标结果公告和中标结果更正公告
质疑内容:质疑事项1:体检及健康管理服务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事实依据:参与供应商之一【****门诊部有限公司】,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名称为【****门诊部】,经我司在中****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网址https://www.****.cn/)查询,****机关为【****卫生健康局】。不符合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具体要求内容为【供应商须具备:****医院或具备卫生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从事健康体检的医疗卫生机构,并具备卫生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应该作为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评审。
法律依据: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本项目应按照废标处理。
请求:本项目实际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及采购文件“第二部分 通用部分 第三节 废标条款”,本项目应按照废标处理。
四、调查事项及处理决定
调查事项及处理决定:****: 我公司于2025年10月16日收到贵单位通****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提出的关于“体检及健康管理服务”的质疑函,****公司质疑问题作出如下答复: 我公司于2025年10月20****小组进行协助质疑答复,****小组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对被质疑供应商投标文件进行复核,一致认定“****门诊部有限公司”提供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公司质疑事项不成立。****政府采购活动的参与、支持和监督。 如你单位对上述回复不满意,请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七条的规定,****管理委员会财政局提起投诉。
五、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四条 供应商对评审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委员会、****小组、询价小****小组协助答复质疑。
六、相关附件
附件(2)
附件_546707092_346625781.pdf下载预览
附件_546707092_346625782.pdf下载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