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白山麓角村项目二期-二标段施工工程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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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麓角村项目(二期)****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2409-222426-04-05-736587,招标人(建设单位)为****,资金来源为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长**麓角村项目二期-二标段施工工程。

2.2 招标范围:建设二期景观、外网、市政配套设施及36栋建筑物(含装饰),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3 建设规模:建筑面积为14938.16平方米。

2.4 建设地点:**省********经济开发区。

2.5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1月21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6年12月31日。

2.6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2.7 最高投标限价:13395.519803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国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注:①根据《****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省建筑业企业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三级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②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延续、换证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有关有效期延期、换证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及各自分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联合体成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专业分工的具体内容,联合体必须满足申请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联合体全体成员不超过2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等事宜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

3.4本次****机关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企业所在省份最近一个年度信用评价为D级或不合格的建筑业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5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进入**省从事房屋市政工程应当按照吉建办【2023】32号文件要求办理入吉信息登记。

3.6本项目全部实行电子化投标,采用“双盲”(施工组织设计暗标)评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22日8时30分至2025年11月28日16时00分,登录**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cn/EpointSSO/memberLogin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省公共**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开展交易活动。

4.3已在省级、**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0431-****9428(**)、156****1467(延边),网络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431-****9873(**)、0433-****039(延边)。运行期间,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各个方面如有问题,请拨打网络技术支持咨询服务电话。电子标服务

4.4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全部内容均在**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上向所有投标人公布,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14日9时00分,地点为**县明月镇**路8****中心(4****中心)。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标书代写

5.2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标书代写

5.3 本项目通过**省公共**一体化交易平台交易乙方客户端“**省不见面开标大厅”直播方式进行远程解密开标。投标人参加远程开标,如无故离**程开标会议室,后果自负。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4**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5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6投标单位在中标后,需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版投标文件。

5.7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相关规定提供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六.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定标。

七.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公共**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交易网》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省**县****镇

联系人:伊永磊

联系电话:159****3544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开发区中海紫御华府四期22栋2单元

联系人:石堃、孟春玲

联系电话:157****4043

监督部门:**县建****办公室

**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2638

邮箱:****@126.com

地址:**市**街287号建设大厦428****管理处

邮编:130051

**县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县扫黑办:0433-****052

****住建局:0433-****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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