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庐自然资规公告 [2025] 12号)

国土-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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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以及《国土**部监察部关于落实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委员会批准,****决定采取挂牌方式出让下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序号

宗地

编号

项目位置

规划土地用途

土地面积(亩)

行业分类

投资强度 (≥万元/亩)

建设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年)

参考价(万元/亩)

竞买保证金(万元)

主体建筑物性质

建筑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配套设施用地(≤)

1

**县LJ202519

金****小学地块

工业用地

7.24

其他农业

200

厂房、仓库

1.2

40%

20%

7%

50

10

37

2

**县LJ202520

金****小学地块

工业用地

6.75

其他农业

200

厂房、仓库

1.2

40%

10%

7%

50

10

34

3

**县LJ202521

金****小学地块

工业用地

5.25

其他农业

200

厂房、仓库

1.2

40%

10%

7%

50

10

27

备注:建设指标详见规划设计条件函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企业法人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活动(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地块竞买人须****园区****政府签订意向投资协议。

三、挂牌条件

1.竞得人须按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建设,三宗地块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得低于200万元/亩。工业项目建成投入运营后,三宗地块年税收不得低于10万元/亩,否则视为违约,差额以违约****园区)负责收缴。

2.竞得人须在土地上市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未签订的,终止供地,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

3.竞得人须在签订出让合同后,30日内付清全部出让金。

4.项目规划、建设、生产、运营需符合环保部门的要求,否则由环保部门依法处置。

5.竞得人需在补充出让合同中约定使用装配式建筑技术并承诺装配率。

6.竞得人须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实质性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1年内竣工(以结构封顶为准),竣工后3个月内投产。如未按期开工或竣工,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7.项目建设单位须在《建设项目规划方案公示牌》中载明开工、竣工(结构封顶)时间。

8.****、****政府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30日内,向竞得人办理土地现状交付手续。

四、竞买登记

竞买人可于2025年 10 月 21 日至2025年 11 月 18 日到****获取挂牌出让文件,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不再受理。竞买人申请办理竞买登记前须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 11 月 19 日上午11:30(以竞买保证金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标书代写

五、挂牌时间、地点

挂牌日期为2025年 11月 9 日至2025年 11月 19日;挂牌时间为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挂牌截止时间为2025年 11月 19日下午4:00。挂牌地点:庐****管理中心;地址:**县**新区晨光路与经三路交叉口**水岸办公楼4楼。标书代写

六、其它

1.地块具体规划指标以正式规划文件为准。

2.本次出让地块的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

3.竞得人凭《成交确认书》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按规定缴齐土地出让金、契税等费用后,再申请办理建设用地批准和不动产登记手续。

领取出让文件及竞买申请、报名地址:**县庐城镇**北路西侧、迎松**侧,**********所有者权益与开发利用科。

联系电话:0551-****2719

联 系 人:蔡**

****

2025年10月21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5-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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