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仪**耕地林地园地空间治理“一张图”建设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0月1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一)将采购文件第五章 磋商办法中:“5.4.2.评审细则及标准标书代写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分值构成 |
详细评审80.00分 报价得分20.00分 |
|||
| 评审因素分类 |
评审内容 |
具体标准和要求 |
评审分值 |
客观/主观 |
| 详细评审 |
服务方案36% |
2.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质量保证措施进行综合评分:①质量目标;②质量管理措施③进度保障措施④安全保密保障措施进行综合评分:上述四个方面内容中每有一处缺项扣2分;若其中每有一方面内容每出现一处存在缺陷扣1分,扣完为止,本项最多得8分。 |
36分 |
主观 |
”更正为:“5.4.2.评审细则及标准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分值构成 |
详细评审80.00分 报价得分20.00分 |
|||
| 评审因素分类 |
评审内容 |
具体标准和要求 |
评审分值 |
客观/主观 |
| 详细评审 |
服务方案36% |
2.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质量保证措施进行综合评分:①质量目标;②质量控制内容;③质量控制措施;④质量控制组织结构进行综合评分:上述四个方面内容中每有一处缺项扣2分;若其中每有一方面内容每出现一处存在缺陷扣1分,扣完为止,本项最多得8分。 |
36分 |
主观 |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0月2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财政局。联系科室:****财政局采监股,联系电话:0817-****936,联系地址:仪**新政镇****财政局采监股)。注: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仪**新政镇宏德大道一段
联系方式:155****35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仪**新政镇宏德大道东3段57号
联系方式:0817-****6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55****3530
****
202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