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206线新立营子至大板段公路项目工程前期土地服务类招标第XDTDFW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省道206线新立营子至大板段公路项目工程前期土地服务类招标(项目编号:****001)评标工作已结束,****委员会认真评审,现对本项目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
一、经评审的投标人报价及排序
| 标段名称 | 推荐中标候选人 | 投标报价(元) | 评标委员会意见 |
| ****000 | 推荐为第1中标候选人 | ||
| ****000 | 推荐为第2中标候选人 | ||
| ****公司 | ****000 | 推荐为第3中标候选人 |
二、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中填报承诺的项目主要人员姓名及相关证书和项目业绩:
| 推荐第1中标候选人 | **** | 服务期限 | 自与业主签订书面合同之日起120日历天内提交符合相关规定和业主要求的书面咨询报告,按业主要求的时限内取得相关主管部门批复文件,配合招标人完成审计、巡视等工作,至项目交工并签发交工证书之日止。 |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李志军 | 职称 | 高级工程师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1、G1817乌斯太至**公路乌斯太至巴音呼都格段改造工程土地勘测定界及手续报批; 2、国道625线珠恩嘎达布其至**公路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报告编制服务项目(第1包)。 | ||
| 欧学勇 | 职称 | 高级工程师 |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1、乌丹至**地方高速公路工程前期服务类项目(土地预审、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勘测定界、土地复垦、建设用地审批); 2、**市额尔登高毕嘎查通村公路项目。 | ||
| 质量要求 | 所提交的成果文件应符合国家及自治区颁发的有关规定,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并取得相关批复文件。 | ||
| 安全目标 | 乙方必须采取一切有效措施,确保现场作业安全,作业期间的所有安全问题均由乙方全权负责,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 | ||
| 企业业绩 | 1、国道304线红石至浑迪音一级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土地勘测定界服务; 2、**至**国家高速公路**至**联络线草高吐至**段公路工程用地重新预审、土地勘测定界及组件报批技术服务; 3、大广高速与**高铁站快速路互通工程土地勘测定界服务; 4、集通铁路电气化改造(**段)三电迁改工程技术咨询服务; 5、省道201线哈达图至**一级公路项目变更工程双良热力管道迁改工程临时林地、草地报批项目勘测定界及手续报批。 | ||
| 推荐第2中标候选人 | **旭豪自然****公司 | 服务期限 | 自与业主签订书面合同之日起120日历天内提交符合相关规定和业主要求的书面咨询报告,按业主要求的时限内取得相关主管部门批复文件,配合招标人完成审计、巡视等工作,至项目交工并签发交工证书之日止。 |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呼和 | 职称 | 高级工程师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1、**至**国家高速公路**至**段公路建设项目; 2、国道331****林场公路工程项目勘测定界(详细勘界)。 | ||
| 技术负责人(姓名) | 王兰 | 职称 | 高级工程师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1、****集团有限公司查白音他拉至草高吐高速公路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2、G1817乌斯太至**公路乌斯太至巴音呼都格段改造工程林草地勘界及手续报批服务。 | ||
| 所提交的成果文件应符合国家及自治区颁发的有关规定,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并取得相关批复文件。 | |||
| 安全目标 | 乙方必须采取一切有效措施,确保现场作业安全,作业期间的所有安全问题均由乙方全权负责,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 | ||
| 企业业绩 | 1、国道331****林场公路工程项目勘测定界(详细勘界); 2、省道315线特莫图(英雄会)至**(蒙甘界)段公路工程技术服务; 3、G1817乌斯太至**公路乌斯太至巴音呼都格段改造工程林草地勘界及手续报批服务; 4、**至**国家高速公路**至**段公路建设项目; 5、****集团有限公司查白音他拉至草高吐高速公路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6、****交通局机场路改造工程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征占林地组件报批咨询服务; 7、陈巴尔虎陶海国家湿地公园景区大门、旅游公路、停车场建设项目用地技术服务; 8、国道331****林场公路工程项目土地报批咨询技术服务; 报批、社稳(节约集约用地专章)服务。 | ||
| 推荐第3中标候选人 | ****公司 | 服务期限 | 自与业主签订书面合同之日起120日历天内提交符合相关规定和业主要求的书面咨询报告,按业主要求的时限内取得相关主管部门批复文件,配合招标人完成审计、巡视等工作,至项目交工并签发交工证书之日止。 |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赵晓米 | 职称 | 高级工程师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1、G312线宛唐交界至遮山段改建工程(一期、二期)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项目; 2、S244线浙川县至邹楼段公路改建工程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项目。 | ||
| 技术负责人(姓名) | 周进省 | 职称 | 高级工程师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1、G312线宛唐交界至遮山段改建工程(一期、二期)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项目; 2、S244线浙川县至邹楼段公路改建工程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项目。 | ||
| 质量要求 | 所提交的成果文件应符合国家及自治区颁发的有关规定,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并取得相关批复文件。 | ||
| 安全目标 | 乙方必须采取一切有效措施,确保现场作业安全,作业期间的所有安全问题均由乙方全权负责,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 | ||
| 企业业绩 | 1、G312线宛唐交界至遮山段改建工程(一期、二期)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项目; 2、S244线浙川县至邹楼段公路改建工程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项目; 3、****外环路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服务项目; 4、洛**环西子湖旅游公路(故县段)建设工程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服务项目; 5、国道343线(**大道-梁宁交界)公路下穿连霍高速节点工程保通道路工程临时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服务项目。 | ||
三、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无。
公示时间从2025年10月22日至2025年10月25日,若投标人对中标候选人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发改委等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和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8.5条投诉的有关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书面形式提出。提出异议或投诉内容中必须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地 址:**市新**大明街
电 话:0476-****698
邮 编:024000
招 标 人:****
地 址:**市**区八家组团大明街南侧、天义路西财富大厦A座7楼
邮政编码:024000
联 系 人:阿先生
电 话:0476-****006
招标代理:****
地 址:**自治区**市新**哲里木路天骄年华住宅小区
邮 编:010010
联 系 人:刘昌
电 话:158****8929
202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