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梧州港中心港区大利口作业区码头一期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书的批复

审批
广西-梧州-万秀区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2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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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局关于 ****中心港区大利口作业区码头一期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书的批复
2025-10-14 15:15

梧审批水保〔2025〕11号

****:

你单位报来的《****中心港区大利口作业区码头一期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函》及有关材料已收悉。

****中心港区大利口作业区码头一期工程(项目代码:********工业园区,行政隶属**区管,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1°19'46.60",北纬23°31'03.75"。项目属**建设设类项目,行业类别为交通涉水交通工程。本项目建设6个1000吨级(结构按2000t级设计)多用途泊位,港区设计年通过能力为235万吨,其中集装箱19.6万标箱,件杂货78.2万吨。主要建设内容:码头、引桥工程、港池疏浚工程、护岸工程、装卸工程道路工程、给水排水工程、消防、供电照明、通信导航等。工程建设不涉及拆**置与专项设施改(迁)建项目。

项目主要由前沿作业区、后方陆域区、临时堆土场和施工生产区4个一级防治分区组成,工程总占地面积为21.23hm2,其中永久占地14.19hm2,临时占地7.04hm2(为水域疏浚用地);工程土石方总挖方量31.61万m3,其中剥离表土0.15万m3,一般土石方15.54万m3,淤泥15.92万m3;总回填方量119.24万m3,其中绿化覆土0.70万m3(来源于前期剥离的表土0.15万m3,淤泥0.55万m3),一般土石方106.83万m3,淤泥11.71万m3,借方91.29万m3(其中86.93万m3****商贸****公司开发建设的毅**项目,4.36万m3来源于**高新区二期(生物医药产业园)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余方3.66万m3全****经济**社的儿子塘进行综合利用。

本项目已于2013年12月开工,于2024年12月完工,共计133个月(其中1#、2#泊位已于2013年12月开工,于2017年7月完工;3#、4#泊位已于2018年2月开工,于2019年7月完工;5#、6#泊位已于2022年12月开工,于2024年12月完工)。项目总投资42255.23万元,其中土建投资25266.01万元,由项目建设单位自筹;本项目建设单位为****。

经我局委****集团有限公司对《****中心港区大利口作业区码头一期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书》进行了技术审查,提出了技术审查意见(详见附件)。经研究,我局基本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如下:

(一)基本同意本阶段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 14.19hm2。

(二)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南方红壤区一级标准。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为1.0、渣土防护率97%、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13%。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措施安排。

****公司已按规定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12.06万元,本次变更不新增补偿费用。

二、生产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的各项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后续设计,加强施工组织等管理,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方案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剥离和弃渣综合利用,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弃渣要及时运至方案确定的专门场地。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项目开工前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向**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水土保持监测季度报告。

(四)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质量。

三、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后重新报批。

四、本项目在竣工验收和投产使用前应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单位不得投产使用。

五、本行政许可审批决定有效期为3年,本水土保持方案自批准之日起满3年,生产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原《****水利厅关于**港大利口作业区码头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函》(桂水水保函〔2012〕101号)自本批复印发之日起废止。

****审批局

2025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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