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驾驶装备商业示范应用监管平台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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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无人驾驶装备商业示范应用监管平台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说明:无人驾驶装备商业示范应用监管平台,核心功能为无人驾驶装备全流程监管。该平台以省级相关政策文件及技术标准为依据搭建监管体系,可提供无人驾驶装备信息备案、申报审核、信息查询、事件推送、统计分析等全流程信息服务,满足无人驾驶装备商业示范应用阶段的监管需求。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预算金额:人民币24万元(大写:贰拾肆万元整)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一)平台专业性与**适配性突出

****是**省内无人驾驶领域政策制定、技术标准研发的核心参与单位,深度掌握省内行业监管要求与技术规范。同时,该研究院已建立与多家国内无人驾驶企业的数据对接机制,能够快速实现监管平台与企业运营数据的互联互通,保障监管功能的全面性与实用性,此优势为其他供应商短期内难以具备。

(二)平台成熟度高,可满足紧急落地需求

根据相关《指引》要求,本项目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平台搭建与启用,若采用自**台模式,存在开发周期长、初期投入成本高、系统稳定性难以保障等问题,无法满足政策紧急落地需求。而****研发的无人驾驶监管平台,已在**省内多地完成实际应用部署,运行期间系统稳定性良好、监管功能达标,能够直接适配本项目需求,有效缩短项目落地周期,降低实施风险。

(三)常规采购渠道无匹配产品,非单一来源采购存在可行性障碍

因相关《指引》颁布时间较短,目前政府采购内网及常规线上采购渠道的产品库中,暂未收录与本项目 “无人驾驶装备商业示范应用监管” 功能完全匹配的产品,无法通过公开询价、竞争性比选等非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筛选到符合要求的供应商。

若强行采用公开招标等方式,将面临供应商报名不足(无匹配产品供应商参与)、技术方案验证周期长(需对潜在供应商的非成熟方案进行多轮评估)等问题,必然导致项目延期,无法及时响应省级政策落地要求,影响**市无人驾驶装备商业示范应用工作的推进。

综上,为保障项目在政策要求时限内高质量落地,满足无人驾驶装备监管的实际需求,依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建议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为本次项目的唯一供应商。

三、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市**区秣陵街道秣周东路12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115MA1WBPXR7X

四、公示期限

2025年10月21日 至2025年10月28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无

六、联系方式

名 称:****

联系地址:**市**区**东路58号

联系电话:刁先生,0523-****9335

招标进度跟踪
2025-10-21
候选人公示
无人驾驶装备商业示范应用监管平台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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