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源市东源县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东源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船塘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的批后公告

审批
广东-河源-东源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2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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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分类: 国土**、能源、公告
发布机构: **市**** 成文日期: 2022-11-02
名称: 关于《**市**县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船塘****填埋场)〕的批后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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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县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船塘****填埋场)〕的批后公告
发布日期:2022-11-02

**市**县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编号:441****02218;项目名称:**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船塘****填埋场)〕于2022年10月26******局批准。根据《****办公厅印发**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的通知》(粤府办〔2013〕3号)、《******厅关于印发〈**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号)及《******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方案中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告机关

****

二、公告内容

1.预留规模使用原因

根据《******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号)中第一点:“各地在安排使用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时,应重点用于保障尚未确定选址的省、市重点项目及安置地,宅基地、留用地等农村建设****规划所需的建设用地空间”;根据《******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优先保障重要民生和脱贫攻坚项目。**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船塘****填埋场)属于重点建设项目,符合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文关于预留规模使用要求,拟通过使用**市预下达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合理调整**县船塘镇、漳溪畲族乡的城乡建设用地布局,满足**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船塘****填埋场)用地需求。

2. 预留规模落实范围

本次使用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1.4289公顷,共有2个落实地块,地块编号为LS01-LS02,LS01位于船塘镇福坑村,LS02位于漳溪畲族乡嶂下村。

3. 主要控制指标变化情况

(1)耕地保有量

本次预留规模的使用不涉及占用现状耕地及可调整地类,因此,不会对现状耕地的数量及布局产生影响。

(2)永久基本农田保护

本次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范围内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预留规模使用后,船塘镇、漳溪畲族乡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及布局保持不变。

(3)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本次预留规模的来源是预下达规模,落实面积为1.4289公顷。预留规模使用后,船塘镇、漳溪畲族乡的城乡建设用地布局有局部调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增加1.4289公顷,**县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变,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符合“使用后合计数”-“使用前合计数”≤“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条件,城乡建设用地布局由局部调整。

4. 落实地块落实****规划局部图(见附图)

5. 批准机关和批准时间

批准机关:******局

批准时间:2022年10月26日

三、公告方式

****政府网站公布,****政府、****政府****村委公示栏张贴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

1.**市**县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pdf

2.**县船塘镇落实地块后土地利用规划图(LS01).jpg

3.**县船塘镇落实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落实后).jpg

4.**县漳溪畲族乡落实地块后土地利用规划图(LS02).jpg

5.**县漳溪畲族乡落实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落实后).jpg


****

2022年11月2日



附件(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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