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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 发布单位 | ****办 | 发文日期 | 2020-07-17 |
| 文号 | 靖政复〔2020〕27号 | 时效 |
市水利局:
你局《关于报请批准实施《**市水土保持规划(2019—2030)》的请示》(靖水〔2020〕47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市水土保持规划(2019-2030)》。
二、**市水土保持实行统一规划,由你局牵头,市发改委、行政审批局及各属地配合。今后生产建设项目在审批时,必须将水土保持要求明确到位。
三、你局要贯彻落实“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科学管理、注重效益”的水土保持方针,建立健全我市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加强重点区域和江河的水源保护与生态环境保护,不断提高管理能力与水平,全面落实生产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实现水土保持管理信息化、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全市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
****政府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