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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湛高铁**北站综合交通枢纽配套工程及一体化工程六条市政配套道路征拆集中安置地“三通一平”工程 | ||
| 广湛高铁**北站综合交通枢纽配套工程及一体化工程六条市政配套道路征拆集中安置地“三通一平”工程 | ||
| 正常 | 文件发布人****集团有限公司 | |
| 2025-10-21 | ||
| 广湛高铁**北站综合交通枢纽配套工程及一体化工程六条市政配套道路征拆集中安置地“三通一平”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 ||
| **** | 招标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803MB2E13369Y | |
| **** | 中标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0165L | |
| ****、**** | 合同金额****3387.18 | |
| **** | 合同单位**** | |
| 1 | 合同签署时间2025-08-10 | |
| 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达到合格或以上等级标准。 | ||
| 发包人(全称):**** \n承包人(全称):****\n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诚实信用的原则,****中学新致远楼建设项目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n 一、工程概况\n1.工程名称:广湛高铁**北站综合交通枢纽配套工程及一体化工程六条市政配套道路征拆集中安置地“三通一平”工程 。\n2.工程地点:**市**区海头街道广湛高铁**北站片区 。\n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湛霞发改投审﹝2025﹞16号 。\n4.资金来源: ****中心、****公司按比例分摊费用 。\n5.工程内容: 本项目包括后洋村安置区、屋山北边村安置区、西厅村安置区、屋山房内村安置区。安置区合计面积约76.3299亩。其中后洋村约63亩安置区含136户宅基地、1个医疗站预留地、1个公共卫生间预留地;屋山北边村约2.54亩安置区含10户宅基地;西厅村约3.2亩安置区含6户宅基地;屋山房内村约7.5899亩安置区含27户宅基地。安置区含三通一平、**及修复道路、安装给排水管道、**阀门井、**水表井、**排气阀门井、**雨水口、安装水表等 。\n6.工程承包范围:按本次招标工程的招标文件、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有关资料、说明标准、规范所涉及的内容以及工程量清单中没有列出,但为本工程的稳定、完整、安全等所必要的附加工程。经财政部门或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审定预算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量,不能当然视为承包人为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所完成的实际或正确的工程量,承包人完成本合同工程可能需要完成与预算工程量清单不同的工程量。\n二、合同工期\n工期: 90 日历天。(开工日期由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中指定的日期算起,以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作为实际竣工日。)\n三、质量标准\n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达到合格或以上等级标准。\n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n1.签约合同价暂定为:人民币(大写)壹仟贰佰玖拾捌万叁仟叁佰捌拾柒元壹角捌分(¥****3387.18元);中标下浮率:3%;\n其中:\n(1)安全文明施工费:\n人民币(大写)陆拾叁万玖仟柒佰叁拾陆元零贰分 (¥ 639736.02元);\n(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n人民币(大写) (¥ 元);\n(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n人民币(大写) (¥ 元);\n(4)暂列金额:\n人民币(大写) (¥ 元)。\n2.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单价合同 。\n五、项目经理\n承包人项目经理:郑福栋。\n六、合同文件构成\n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n(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n(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n(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n(4)通用合同条款;\n(5)技术标准和要求;\n(6)图纸;\n(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n(8)其他合同文件。\n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n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n七、承诺\n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n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n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n八、词语含义\n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n九、签订时间\n本合同于 2025 年 8 月 10 日签订。\n十、签订地点\n本合同在 **市签订。\n十一、补充协议\n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n十二、合同生效\n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盖章、承包方取得中标通知书后生效。\n十三、合同份数\n本合同一式拾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叁份,承包人执柒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