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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125MA495FHB9D | 建设单位法人:洪斌 |
| 范清辉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车站开发区鹰岭二路3号 |
| **市****发电厂掺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及污泥技改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0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含污水处理污泥)、建筑施工废弃物处置及综合利用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17-D4417-生物质能发电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开发区鹰岭二路3号 |
| 经度:115.01678 纬度: 30.5712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12-24 |
| 黄环审〔2024〕16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1125MA495FHB9D001V |
| 2025-05-29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46.213 |
| 90.89 | 运营单位名称:**** |
| ****1125MA495FHB9D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研究院****公司 |
| 914********805261X | 验收监测单位:博创****公司 |
| ****1100MA49001D5X | 竣工时间:2025-04-22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9-1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0-17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50916ECBR8 |
| 在不影响生活垃圾处理的前提下掺烧一般工业固废和干化污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掺烧比例不超过设计入炉物总量的20%(240吨/天),干化污泥掺烧比例不超过设计入炉物总量5%(60吨/天),总掺烧比例不超过设计入炉物总量25%,总处理规模1200吨/天不变 | 实际建设情况:在不影响生活垃圾处理的前提下掺烧一般工业固废和干化污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掺烧比例不超过设计入炉物总量的20%(240吨/天),干化污泥掺烧比例不超过设计入炉物总量5%(60吨/天),总掺烧比例不超过设计入炉物总量25%,总处理规模1200吨/天不变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在不影响生活垃圾处理的前提下掺烧一般工业固废和干化污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掺烧比例不超过设计入炉物总量的20%(240吨/天),干化污泥掺烧比例不超过设计入炉物总量5%(60吨/天),总掺烧比例不超过设计入炉物总量25%,总处理规模1200吨/天不变 | 实际建设情况:在不影响生活垃圾处理的前提下掺烧一般工业固废和干化污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掺烧比例不超过设计入炉物总量的20%(240吨/天),干化污泥掺烧比例不超过设计入炉物总量5%(60吨/天),总掺烧比例不超过设计入炉物总量25%,总处理规模1200吨/天不变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2×600t/d机械炉排炉+1×25MW汽轮发电机组,2 台中温次高压余热锅炉(6.4MPa、450℃),单台锅炉额定蒸发量56.6t/h | 实际建设情况:2×600t/d机械炉排炉+1×25MW汽轮发电机组,2 台中温次高压余热锅炉(6.4MPa、450℃),单台锅炉额定蒸发量56.6t/h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焚烧炉废气经SNCR+半干法(氢氧化钙溶液)+干法(消石灰)+活性炭吸附+袋式除尘+1根80mH×φ2.2m排气筒排放,飞灰暂存间废气经水喷淋塔+干式过滤器+活性炭+1根15mH×φ0.7m排气筒排放,炉渣库经水膜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废水依托现有工程废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焚烧炉废气经SNCR+半干法(氢氧化钙溶液)+干法(消石灰)+活性炭吸附+袋式除尘+1根80mH×φ2.2m排气筒排放,飞灰暂存间废气经水喷淋塔+干式过滤器+活性炭+1根15mH×φ0.7m排气筒排放,炉渣库经水膜除尘器+1根15mH×φ0.8m排气筒处理后有组织排放,废水依托现有工程废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置 |
| 炉渣库废气由无组织排放变为有组织排放,不涉及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固体废物、土壤、地下水均依托现有工程污染防治设施进行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固体废物、土壤、地下水均依托现有工程污染防治设施进行处理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3.86 | 1.956 | 0 | 3.86 | 0 | 1.956 | -1.904 | |
| 0.386 | 0.033 | 0 | 0.386 | 0 | 0.033 | -0.353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78.28 | 67.6271 | 112.704 | 78.28 | 0 | 67.627 | -10.653 | / |
| 248.49 | 224.697 | 300.544 | 248.49 | 0 | 224.697 | -23.793 | / |
| 11.38 | 4.718 | 30.054 | 11.38 | 0 | 4.718 | -6.662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处理站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24) | 预处理+厌氧(UASB)+MBR+NF+RO | ****处理站排口废水污染物进行4次/天×2天验收监测 | |
| 2 | 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处理厂接纳标准 | 化粪池 | 对厂区总排口废水污染物进行4次/天×2天验收见 |
| 1 | 焚烧炉废气处理设施1# |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 ) | SNCR+半干法(氢氧化钙溶液)+干法(消石灰)+活性炭吸附+袋式除尘+1根80mH×φ2.2m排气筒 | 对焚烧炉废气排放口1#废气污染物进行3次/天×2天验收监测 | |
| 2 | 焚烧炉废气处理设施2# |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 | SNCR+半干法(氢氧化钙溶液)+干法(消石灰)+活性炭吸附+袋式除尘+1根80mH×φ2.2m排气筒 | 对焚烧炉废气排放口2#废气污染物进行3次/天×2天验收监测 | |
| 3 | 飞灰暂存间废气处理设施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水喷淋塔+干式过滤器+活性炭+1根15mH×φ0.7m排气筒 | 对飞灰暂存间废气排放口废气污染物进行3次/天×2天验收监测 | |
| 4 | 炉渣库废气处理设施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水膜除尘器+1根15mH×φ0.8m排气筒 | 对炉渣库废气排放口废气污染物进行3次/天×2天验收监测 |
| 1 | 噪声污染防治设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隔声罩、厂房隔声 | 对厂界等效连续A声级噪声进行昼夜/天×2天 |
| 1 | 切实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垃圾库、卸料大厅、飞灰固化车间、飞灰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氨水储罐区、事故水池、初期雨水池、废水处理系统及相关管网等重点区域纳入重点防渗区,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加强飞灰、污泥及其他固体废物的贮存、运输管理,减少无组织排放和抛洒;污水管线管线敷设尽量采用地上敷设,防止因地埋管道泄漏造成污染;保证废气处理系统正常运行并达标排放、避免事故排放发生。 | 项目已根据厂区各生产功能单元可能泄漏至地面区域的污染物性质和生产单元的构筑方式,将厂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 其中重点防渗区包括垃圾库、卸料大厅、飞灰固化车间、飞灰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氨水储罐区、事故水池、初期雨水池、废水处理系统及相关管网等重点区域,重点防渗区已按《****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19)、《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相关标准要求进行建设,并在生产过程中进行定期检查和维修,加强飞灰、污泥及其他固体废物的贮存、运输管理,减少无组织排放和抛洒; 项目污水管线已进行防渗防腐建设,能够有效避免因地埋管道泄漏造成环境污染; 企业设置2台废气在线监测系统,通过实时废气在线监控系统及中控数据监控系统确保废气处理系统正常运行并达标排放、避免事故排放发生。 |
| 1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等,做到“**化、减量化、无害化”。项目焚烧炉渣委托****进行综合利用;飞灰经螯合固化后进入厂内飞灰暂存间进行暂存,固化后的飞灰经检测满足《****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24)要求后运至**县生****填埋场专区填埋。生活垃圾、****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和除臭工段产生的废活性炭进入焚烧炉处理;废布袋、废矿物油、沾染危险废物包装容器和包装物、废蓄电池、飞灰暂存间新增净化装置产生的废过滤棉和废活性炭等均属于危险废物,须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处理。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相关手续,并在转移过程中严格执行联单制度。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等关键点位应建设物联网监管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 项目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做到“**化、减量化、无害化”; 项目焚烧炉渣委托****进行综合利用; 项目飞灰经螯合固化后进入厂内固化飞灰暂存间进行暂存,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固化后的飞灰经检测满足《****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24)要求,运至**县生****填埋场专区填埋; 项目生活垃圾、****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和除臭工段产生的废活性炭进入焚烧炉处理; 废布袋、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变压器油、废油桶、沾染危险废物包装容器、实验室废液、在线监测废液、废蓄电池、飞灰暂存间新增净化装置产生的废过滤棉和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在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后交**TCL****公司(资质单位)处置处理;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已在危险废物管理系统进行申报登记,在转移过程中落实转移联单制度; 技改项目产生的飞灰依托现有工程已建的1座760m2飞灰暂存间进行贮存,其他危险废物依托现有工程已建的1座40m2危废暂存间进行贮存,危废分区存放,并设立警示标志,危险废物暂存间建设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相关规范要求,并落实防淋、防起尘,防渗、防漏相关措施,危险废物暂存间已建设物联网监管系统,已设置视频监控系统,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
| 1 | ****政府做好项目周边和专用进场道路两侧规划控制工作,环境防护距离内不得规划建设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点。 | 根据现场勘察,技改项目300m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存在居民区、学校、医院、行政办公和科研等环境敏感点。 |
| 1 | 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重点针对厂内各设施可能产生的有毒有害物质泄漏、大气污染物(含恶臭物质)的产生与扩散以及可能的事故风险,建立健全风险防控体系和事故排放污染物收集系统,确保事故情况下污染物不排入外环境。定期检查半干法脱硫系统、布袋除尘器各设各的运行情况,按要求定期更换布袋,发现故障及时排除;当无法正常运行时,应立即停炉检修。工程在点火(闭炉)时,启动辅助燃烧系统,确保焚烧炉炉膛内焚烧温度,降低烟气污染物产生浓度。厂区设置双备电源,设置事故状态下活性炭除臭系统,在事故状态下及时开启备用设施,保证除臭系统正常运转,保持整个卸料大厅、垃圾库的负压。落实飞灰固化和危险废物的储运过程风险防范措施,做好柴油储罐、氨水罐及管道阀门的管理与定期维护,全厂设置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池。加大风险监控力度,及时监控,防止污染扩散。做好项目所在区域环保协调工作,建立企业、****政府三级防控措施,防止污水事故性排放。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措施,加强职工培训,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 | 公司已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送环保部门备案,并制**全、消防等方面应急预案,已建设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各罐区设置围堰,并于厂区设置事故应急池(500m3)及初期雨水池(600m3);各重点防控区域设置毒害气体泄漏检测及报警装置,雨水排放口设置切断阀门,确保事故状态事故废水不会经雨水排放口外排; 厂区收集、贮存、输送等设施或场所已设置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识别、警示标志、风险源标识及应急处置卡; 全厂已设置巡查机制,对环境治理设备、存在隐患的生产工艺环节、风险源进行管理和定期巡查,减少异常排放和风险事故的发生; 脱硝系统、半干法/干法脱酸系统、布袋除尘器、渗滤液污水站等设备设施设置人工巡检机制及中控室实时数据、影像监控系统,按公司规范体系文件要求定期检测更换布袋,设置生产及环保设备故障监控系统,发现问题及时检查排除; 当设备无法正常运行时,启动备用系统或立即停炉检修,工程在点火(闭炉)时或炉膛温度偏低时,启动天然气辅助燃烧系统,确保焚烧炉炉膛内焚烧温度,炉膛温度及烟气污染物产生浓度实时监控并与****发电厂公**台联网; 公司已设置事故状态下活性炭除臭系统,在事故状态下及时开启备用设施,确保除臭系统正常运转,保持整个卸料大厅、垃圾库的负压(负压在线监控); ****园区****政府建立三级防控措施及应急联动机制,并定期对职工培训并开展应急演练。 |
| 技改项目仅涉及原辅料变化,除飞灰暂存间废气处理设施,其他均依托现有工程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技改项目仅涉及原辅料变化,除飞灰暂存间废气处理设施,其他均依托现有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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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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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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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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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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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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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