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县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创业园项目 (沙河镇农副产品初加工厂)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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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园项目 (****加工厂)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招标人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批复文号

建设地点

**市**

建设规模及内容

**仓储库房钢架厂房6个共8023平米,其中布局果蔬加工区 1412 平方、腌腊制品加工区 1123 平方、仓储区 5488 平方(含公共区域垫层、铺装、堡坎等)等。;

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2005.7

类似业绩

房屋建筑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代理范围

代理范围为本项目全部招标服务工作。

招标代理费(万元)

合计:5.47
勘察:0.0; 设计 :0.0; 监理 :0.0; 施工:0.0; 货物:0.0; 设备 :0.0; 其他:5.47

计划招标时间

2025-10-21 00:00至2025-10-24 23:59

比选报名时间

2025-10-21 00:00至2025-10-24 23:59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一)不允许有不良记录企业: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存在行政处罚、严重失信、经营异常等不良记录;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不存在不良行为、行政处罚等不良记录。 (二)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省工程建设招标代理从业人员专用章(方章)。 2.主要专职技术人员(2名):具有**省工程建设招标代理从业人员专用章,且只能提供2名主要专职技术人员。 注:以上项目负责人和主要专职技术人员须为申请人本单位人员(申请人单位工作满6个月以上,并应提供申请人为其缴纳的最近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证明)。 3.所有人员提供的从业资格信息或证书应与 “**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注册在本单位的从业资格信息一致,需附此网站的查询截图,并提供身份证扫描件、与**省工程建设招标代理从业人员专用章一致的证书扫描件(需签字完善)、公司和人员良好的信用查询证明、公司营业执照。 4.请各申请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根据本项目申请人资格要求将相关人员、公司及业绩等证明材料盖章扫描发送至邮箱****@qq.com。申请人未提供申请证明材料或提供的申请证明材料不满足要求的,将作无效证明材料处理。

联系人

陈柏权

联系电话

189****6726

招标进度跟踪
2025-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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