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县杨疃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一期)项目(产业导入部分工程)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总承包EPCO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招标项目名称 | **县杨疃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一期)项目(产业导入部分工程)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总承包EPCO | ||||
| 招标项目编号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招标人 | 名称 | **** | |||
| 地址 | **县**路与钟灵大道交叉口西南角 | ||||
| 联系人及电话 | 沈** 138****8090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 | |||
| 地址 | **省**市**区紫云路888号 | ||||
| 联系人及电话 | 王坦、任雪松 176****7726、183****1970 | ||||
| ****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 |||||
| 排序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 单位名称 | ****(联合体牵头人)、**源****公司(联合体成员)、**景和****公司(联合体成员)、****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公司(联合体成员) | ******公司(联合体牵头人)、****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菌将****公司(联合体成员) | ******公司(联合体牵头人)、中外**诚(**)****公司(联合体成员)、******公司(联合体成员) | ||
| 地址 | **省**市**县杨疃镇杨疃村文明路20-2号(联合体牵头人)、**省**市**区**南路71****广场3号楼1308室(联合体成员)、安****经济开发区(联合体成员)、**市**镇**东路1号1-1001室-1-1009室(联合体成员)、**省**市**县杨疃镇七井村李陆一组(联合体成员) | **市**县颜集镇虞姬大道189****政府西侧)102室(联合体牵头人)、**省**市上**市民街69****中心2幢502室(联合体成员)、**省**市**县**镇**村府前街农委楼一楼101号(联合体成员) | **市高新区白市驿镇九州一路2号附366号(联合体牵头人)、**市**区实兴大街30号院3号楼2层B-0154房间(联合体成员)、**省**市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村委会坝山小组(联合体成员)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
| 投标报价(费率%/元) | 设计费率:29.90%(约****226.34元);工程费率:94.80%(约****43739.45元) | 设计费率:33.58%(约****284.97元);工程费率:93.25%(约****34480.00元) | 设计费率:35.10%(约****743.97元);工程费率:94.93%(约****16774.11元) | ||
| 工期及运营期(日历天) | (1)计划工期:1095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自初步设计完整成果移交后 90日历天完成设计工作):(2)运营期: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经招标人同意后进入运营期,运营期限28年,根据实际运营情况可以续签。 | (1)计划工期:1095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自初步设计完整成果移交后 90日历天完成设计工作):(2)运营期: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经招标人同意后进入运营期,运营期限28年,根据实际运营情况可以续签。 | (1)计划工期:1095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自初步设计完整成果移交后 90日历天完成设计工作):(2)运营期: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经招标人同意后进入运营期,运营期限28年,根据实际运营情况可以续签。 | ||
| 质量标准 |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政府主管部门审查;材料设备质量标准:合格标准;施工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等级合格;运营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政府主管部门审查;材料设备质量标准:合格标准;施工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等级合格;运营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政府主管部门审查;材料设备质量标准:合格标准;施工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等级合格;运营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 ||
| ****委员会认定的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
| 设计负责人 | 姓名 | 张旌 | 段敬阳 | 陈德鹏 | |
| 证书名称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
| 证书编号 | 202****3747 | 200****0557 | 200****2620 | ||
| 项目经理 | 姓名 | 沈玲 | 戈留成 | 高熙铸 | |
| 证书名称 | 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 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 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 ||
| 证书编号 | 皖134********01468 | 苏132********03559 | 渝150********10469 | ||
| 综合评估得分 | 90.97 | 80.77 | 79.38 | ||
| 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 见评标情况一览表附件 |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 / | ||||
| 公示时间 | 2025年10月21日-2025年10月24日 | ||||
| 招标代理费 | 177385元 | ||||
| 提出异议的方式和渠道 | 1.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具体联系方式见该表上述地址。 2.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需要电子签章,网址http://ggzyjy.****.cn:8111/TPBidder/memberLogin;进入系统后选择项目,点击“异议”菜单提交异议材料。 | ||||
| 异议注意事项 | 异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 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投诉应遵照相关法律及《**市公共**交易活动投诉信访处理办法》(宿公管委[2022]2号)等文件,投诉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电子交易系统线上投诉。 | ||||
| 投诉受理单位 | ****建设局 | ||||
| 单位地址 | **县钟灵大道与迎宾大道交叉口 | ||||
| 联系人/联系电话 | 建管股 0557-****58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