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睢**路西侧、环宇大道南侧地块一及地块二(以下简称“调查地块”)位于**市睢**睢河街道,睢**路西、环宇大道南,四至范围:**空地,南至农田,西至农田,北至环宇大道,占地面积45148.55m2(约67.72亩)。****中心坐标:东经117.92614°、北纬33.94390°。
调查地块2013年之前主要为农田及少量蔬菜大棚,2014年至2021年为农田及鱼塘,2022****医院,用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阳性病人隔离,2023****医院停用后闲置,调查地块至今无较大变化。
根据《睢**睢**路西侧、环宇大道南侧地块一规划条件》(2025年9月10日)、《睢**睢**路西侧、环宇大道南侧地块二规划条件》(2025年9月11日),调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城镇住宅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023年12月,****受****委托对调查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调查单位主要开展了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现场快筛等工作。现场踏勘发现,调查地块内****医院,西侧为方舱隔离病房、废水处理设施及配电箱,东侧为方舱隔离病房、办公楼、方舱移动CT室、水箱及配电箱。调查地块内地面较为平整,无对土壤可能造成污染的企业及家庭小作坊,无养殖活动,无有毒有害物质的使用、储存、转运、处置场所,无危险废物或固体废物堆放、倾倒、处置利用、填埋等情况,无外来堆土,无恶臭、化学品味道和刺激性气味,土壤无异味,植被长势良好,无异常生长情况,现场未发现环境污染痕迹。
调查地块周边500 m范围内敏感目标包括:农田、鱼塘、付楼大沟及居民区(彭庄、梁庙、段庄、光华静园小区)。调查地块周边500m范围内企业包括:****集团有限公司、**佳****公司及****公司,均不涉及工业生产活动。周边地块土壤无刺激性气味、无异味,现场未发现环境污染痕迹;农田、鱼塘及付楼大沟内未发现垃圾倾倒等现象,周边农田作物生长良好,无异常情况。
此外,均匀采集表层0-0.2m土壤样品,表层土壤样品无刺激性气味、无异味、颜色无异常,采用快速检测设备对调查地块内表层土壤样品进行了快速检测,所有土壤样品XRF和PID测**果均无异常,不超过所选用《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等相关标准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参考值)。
综上,经过对调查地块的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工作可确定,调查地****医院对调查地块造成影响的可能性小,现场快速检测未发现异常,表层土壤无污染痕迹,受周边环境影响可能性小,调查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中的工作程序,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满足第一类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调查活动可以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