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
你单位《关于永**闽宁镇新镇区供热扩容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申请函》及相关资料已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
项目代码为:****。
二、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永**闽宁镇新镇区。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规划用地面积1783m2,拟建燃气锅炉房1座,配套供热设备以及管网、电气、给排水、硬化工程等,解决新镇区36万m2供热(现有供热面积11万m2,预留25万m2)。
(一)燃气锅炉房
**燃气锅炉房1座,总建筑面积887.34m2,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地上1层、地下1层,建筑占地面积为388.86m2,其中地下建筑面积498.48m2,地上建筑面积388.86m2。锅炉房内设置5台4.2MW超低氮冷凝真空热水锅炉及烟气回收热泵装置,地下层高6.8m,布置锅炉间、水泵间;地上层高5.4m,布置控制室、设备室、配电间等。锅炉间采用屋面泄爆方式,在锅炉间上方设置不小于锅炉间面积10%的泄爆口,建筑抗震设防类别为标准设防类(丙类),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耐火等级为地上二级、地下一级,设计使用年限为三类50年等。
(二)配套工程
敷设管网共计4280m,埋深1.5m,挖深2m,其中敷设DN400管道1920m,DN350管道630m,DN300管道长度360m,DN250管道长度850m,DN200管道520m。配套锅炉房给排水、电气、暖通工程,室外电气、给排水、硬化工程以及室内外燃气工程等。
四、工期安排
工程建设期为3个月。
五、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为2276.0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936.52万元,其他费用231.15万元,预备费用108.38万元。资金来****中心镇建设资金1395万元、****政府专项债券,不足部分由县财政配套。资金筹措不到位不得开工建设,坚决不能因项目****政府隐性债务。
六、项目管理
项目建设应严格按照批复的规模、内容、标准实施,不得随意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改变设计方案,项目建设中的有关节能、土地保护、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内容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同时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项目“五制”组织管理,并加强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要严格保证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请据此批复尽快办理相关建设手续,争取早日开工建设。
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前、开工后、竣工验收后,按照规定通过**回族自治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及时报备或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监管平台等系统共享项目建设动态进度信息。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综合概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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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