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
你单位《关于永**闽宁镇斗农渠砌护工程立项的函》及相关资料已收悉,根据《****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25年第28次)文件精神及相关要件资料,同意该项目开展前期工作,但在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筹措方案前,不得实施。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
项目代码为:****。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因项目区斗农渠建设时间较早,存在土渠输水损失大、构筑物老久失修、渠板破损脱落、行水期跑冒滴漏严重等问题,为进一步完善农田水利设施,保障农田灌溉用水,提升农业产业质量,增加农民收入,原则同意实施永**闽宁镇斗农渠砌护工程。
三、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永**闽宁镇武河村、**村、园艺村。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
主要对武河村、**村和园艺村共计751条斗农渠进行改造砌护并完善各类配套构筑物等。
(一)武河村斗农渠砌护工程
1.斗农渠砌护工程。对武河村14个组共计373条斗农渠进行改造砌护,砌护斗农渠总长度为63.35km,其中砌护U140斗渠0.16km、U80斗渠0.79km、U60斗渠1.17km、U50农渠5.04km、U40农渠56.20km。
2.配套构筑物。配套各类构筑物共计3672座,其中不带路农口294座,带路农口83座,生产桥3座,涵管桥57座,跌水6座,0.6m节制闸22座,简易节制闸253座,渡管2座,泵站出水池1座,穿路涵管1座,畦田口2950座。
(二)**村斗农渠砌护工程
1.斗农渠砌护工程。对**村8个组共计31条斗农渠进行改造砌护,砌护斗农渠总长度为3.90km,其中砌护U80斗渠0.43km、U60斗渠0.64km、U40农渠长度2.83km。
2.配套构筑物。配套各类构筑物共计173座,其中不带路农口28座,带路农口1座,生产桥2座,涵管桥1座,跌水4座,畦田口137座。
(三)园艺村斗农渠砌护工程
1.斗农渠砌护工程。对园艺村11个组共计347条斗农渠进行改造砌护,砌护斗农渠总长度为47km,其中砌护U80斗渠0.09km、U60斗渠1.48km、U50农渠6.72km、U40农渠38.71km。
2.配套构筑物。配套各类构筑物共计4054座,其中不带路斗口4座,不带路农口260座,带路农口35座,生产桥2座,管涵桥98座,跌水20座,U80节制闸3座,U60节制闸6座,U50简易节制闸135座,U40简易节制闸766座,畦田口2725座。
(四)其他
项目建设主要工程量为土方开挖7.85万m3,土方回填9.87万m3,混凝土791.05m3,浆砌石6561.55m3。工程等别为Ⅴ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
五、工期安排
项目建设期为2025年10月至2026年6月。
六、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1471.65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1327.19万元,临时工程费13.27万元,独立费用116.62万元,预备费用14.57万元。资金来源:东西协作资金1200万元,剩余部分由县财政配套。筹措不到位不得开工建设,坚决不能因项目****政府隐性债务。
七、招投标
工程施工招标要严格遵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中华人民******委员会令第16号)《**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人民政府令第103号)规定执行。
八、项目管理
项目建设请严格按照批复的规模、内容、标准实施,不得随意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改变设计方案,项目建设中的有关节能、土地保护、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内容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同时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项目“四制”组织管理,并加强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要严格保证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并据此批复尽快办理相关建设手续,争取早日开工建设。
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前、开工后、竣工验收后,按照规定通过**回族自治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及时报备或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监管平台等系统共享项目建设动态进度信息。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综合概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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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