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 | 资质要求 | - |
| 招标/采购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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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 | 9.50万元 |
| 获取标书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 | 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5-10-23 17:00:00 |
| 招标单位 | 招标联系人/电话 |
陈工 0752-****986 招标单位其他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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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理机构 | 代理联系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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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其他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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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服务单位:
我公司需对中韩(**)产业园货运综合枢纽及配套(一期)项目选取预算编制服务单位,现邀请贵司根据项目内容参加本次询价活动。项目要求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中韩(**)产业园货运综合枢纽及配套(一期)项目建设内容包含配套道路建设,**新侨路,实施长度为 719.975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红线宽度为24米,双向四车道。
二、报价人须知:
1.报价人资质要求:报价单位需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且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次公开选取范围且已入****超市,****超市报名;
2.报价资料:营业执照、报价书、评审情况一览表等(以上报价资料复印件均需每页清晰且加盖报价单位公章,若无提供或模糊无法识别则视为无效报价);
3.招标控制价:95000元,投标下浮率:>20%,结算方式:以预算审定金额为基数,参照《****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复函》【〔2011〕742号文】的收费标准并结合中选下浮率计取,最终根据中韩(**)产业园货运综合枢纽及配套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韩(**)产业园货运综合枢纽及配套(一期)项目工程预算编制费用按子项**费占总**费比例计算为69700元,结算价不超69700元。(下浮后服务费以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且不作四舍五入,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服务类需备注:如果报价单位的报价下浮率大于50%(不含50%),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报价单位应提供报价合理性的书面证明及履约保证书,报价单位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或不能提供履约保证书的,则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计费说明:《****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复函》【〔2011〕742号文】;
5.报价人对本项目只允许一个有效报价下浮率,加盖单位公章方为有效;
6.报价时间:2025年10月23日17时00分前,逾期递交视为无效报价;
7.报价资料提交方式:报价资料盖章后发送至zonghebu@hzzg.****.cn;(邮件需标注项目名称)
8.联系方式:陈工,0752-****986;
9.中选原则:经专项工作组评审后,确定中选单位。
202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