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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力**市场暂行条例》(****)和《**省人力**市场条例》等有关规定,**市****公司向本机关提交了跨区变更机构经营住所及变更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报告,经审查,该公司符合人力**服务机构变更条件,现予以公示。
机构名称:**市****公司
经营住所地址(变更前):**市江右里138号-3首层(B-16)-(B-17)交(C-B)-(C-D)(自编14)
经营住所地址(变更后):**市**镇玉堂路11****中心1号楼三楼304室)
机构法定代表人(变更前):王小武
机构法定代表人(变更后):高士龙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21日-2025年10月25日
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与****联系。
联系地址:**市丰裕路5号(邮编:529020);联系电话:075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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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