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维修保养范围和内容
各建筑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系统、消火栓灭火系统、防火分隔系统、防排烟系统、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等相关消防设备设施。
二、维修保养要求
(一)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系统
1.每月对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自检功能、消音复位功能、故障报警功能、火灾优先功能、楼层显示功能、联动控制器功能、报警记忆功能、火灾广播功能、打印功能和主备电源自动转化功能等进行检查,保证处于正常良好状态。
2.每月按安装总量的10%采用专用检测设备对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器按钮、警铃、声光报警器进行模拟火灾响应实验和故障报警实验。每月采样不同。
3.每两月进行报警及控制线路维修检查;每半年对消防系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烟感探测器进行吹烟模拟实验(抽检率不得低于50%)。每次采样不同。
4.每月对联动控制设备进行手动和自动试验,保证控制器应有控制和显示功能,打印、显示部位编号应一致。
(二)消火栓灭火系统
1.每月对消防泵房的工作环境、消防泵、电源控制柜、管网、阀门、水泵接合器、储水设备等进行检查,保证其处于完好状态。
2.每月检查室内消火栓、消防水带、水枪等是否完好;每月对屋顶消火栓或最不利点消火栓进行压力检测。
3.每月手动启动消防泵,模拟自动控制条件下进行自动启动消防泵,进行主、备泵切换功能实验。
(三)防排烟系统
1.每月检查送风、排烟风机机房的工作环境,送风、排烟风机的电源控制箱、送风口、排风口,防火阀、排烟阀等是否处于正常完好状态。
2.每季度按安装总量的20%和30%,分别试验手动方式和自动方式启动排烟阀,检查动作及反馈信号是否正常。每季度采样不同。
3.每季度与火灾报警控制器和消防控制室进行联动试验,检查送风机、排烟机、防火阀等动作及反馈信号是否正常(包括远程启停送、排风一次,)。
4.每半年按安装总量的30%试验自动方式打开排烟口,启动送风机、排烟机;每半年按安装总量的20%试验手动方式关闭防火阀;每半年试验自动方式关闭空调系统、电动防火阀。
(四)防火分隔系统
1.每月试验手动按钮启动防火卷帘门能否正常升降。
(五)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
1.每月检查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是否处于正常完好状态(维护保养及更换)。
2.每季度按安装总量的30%试验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灯的工作、照度和疏散照度是否正常和达到要求。
三、其它要求
****公司负责甲方每年的消防检测工作,检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疏散及应急照明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消火栓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消防供电供水系统等固定消防设施。检测完毕后需提供各项检测报告,并附相应的检测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检测人员证件、检测视频、检测图片及其他佐证材料等)。
(二)甲****公司的各种资料,****公司应妥善保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复印和转借,合同期满后完好交回。
****公司每次维修保养后应提交书面维修保养报告给甲方存档;维修保养合同期满后,****公司应向甲方提交详细的维修保养报告、维修保养月、季、年报表,检测、试验记录和统计资料等。每****管理部门签字确认。
(四)合****公司应首先对维修保养的建筑消防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由甲方负责将系统全部正常的设施移交予维保单位,日后由维保单位全权负责维护、保养及单件价格不超过200元自然损坏设备的更换由维修保养单位负责。价格超过200元的自然损坏设备,由维保单位提出维修方案及维修价格,****学校购买设备,维****学校更换安装。合同期满,甲方和乙方共同验收设施设备,乙方将合同签订范围内设施设备保证全部正常运转的情况下方可移交给甲方。
(五)故障处理程序
发现建筑消防设施存在问题和故障的,实施消防设施检查的人员有责任进行故障报告,填写《建筑消防设施故障处理登记表》;其他人员有义务向消防设施的主管部门或主管人员进行报告。
(六)档案
《建筑消防设施故障处理登记》和《建筑消防设施月度、季度、年度检查记录》一式2份由甲方和维保单位收存。
其他要求:供应商中标后,需立即履行消防维保服务,如后续在服务周期内检查时发现不符合消防要求项,乙方需做出更改维修预算方案****维修处理,但不得影响中标方对甲方的正常维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