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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5-10-22
| 项目名称 | **县华山北路(龙津大道-周瑜大道)建设工程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华山北路(龙津大道-周瑜大道)路段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26340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谢明燕 |
| 联系人 | 朱俊杰 | 联系电话 | 187****8527 |
| 项目投资(万元) | 2383.3213 | 环保投资(万元) | 23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5-10-26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31 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人行**、人行地道)项中其他。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县华山北路(龙津大道-周瑜大道)建设工程,起于龙 津大道,终于周瑜大道,道路全长约878米,宽为30米,双向四车道。本工程包括 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以及弱电工程等。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对建筑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存放,可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如废钢材、废木材等,应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应及时运****填埋场进行处置。对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应设置垃圾桶进行收集,****处理场进行处理。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在居民休息时间进行高噪声作业;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降噪、减振措施,如安装消声器、设置减震垫等;对施工设备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降低噪声排放。 | ||
| 承诺:**** 谢明燕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谢明燕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12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