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留和路359号11幢(东和食堂)一楼出租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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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留和路359号11幢(东和食堂)一楼出租

项目编号:****
挂牌价格 出租面积
30.00 万元/年
约1712.32平方米(以实际为准,如有出入,不调整成交价) 特别说明:一楼建筑面积中除出租面积以外的区域为公共区域,为创建良好的就餐环境,满足师生对高品质餐饮服务的需求,出租方要求承租方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对公共区域进行装修改造,相关装修方案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方可实施,所有装修改造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合同到期后,出租方不作任何补偿或赔偿。
交易品类 资产出租
出租用途 商业
所在地区 **省 **市 **区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出租标的地址 交易机构
2025-09-30
2025-10-21
**市留和路359号11幢一楼

注册、报名、竞价辅导请联系 400-****-3939

出租方承诺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交易所有限公司和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状态 空置
其他权利情况
其他披露事项 1、权证相关信息:取得不动产权证,不动产权证号为浙(2018)**市不动产权第****842号。 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简易装修。 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4、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5、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6、意向方取得《经营方案确认函》所需递交的审查资料要求: (1)资料包含《经营方案》以及本公告披露信息“承租方资格条件”的要求的全部资料。 (2)审查资料必须整体密封包装,一式三份,一正两副。在密封包装上写明意向方名称(需加盖公章),并在规定时间内递交, 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的均无效。 (3)递交地点及联系方式:递交地址:**市**区留和路359号12****中心2层224室,联系人:陈老师,电话:****0678。 7、出租方监督电话0571-****0680。
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
联系人 陈老师
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0571-****0678
联系地址 **市**区留和路359号12幢2层224室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租金挂牌价 30.00 万元/年
是否有保留价
租金挂牌价备注 不递增 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不涉及
租金支付要求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具体方式如下: (1)年租金溢价率在50%以下,首年支付总租金的37.5%,第3年支付总租金的25%,第5年支付总租金的37.5%; (2)年租金溢价率在50%(含)至100%,首年支付总租金的62.5%,第5年支付总租金的37.5%; (3)年租金溢价率在100%(含)以上,总租金一次性付清。 出租用途 风味美食型食堂,具体经营范围包括自选快餐(即智慧餐线)、风味档口、休闲饮品、西式简餐、茶饮西点、炒菜等或经出租方书面许可的其他经营项目,不得用作其他未经许可的用途。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承租方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妥经营证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及手续,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如依法需由出租方提供有关资料办理的,出租方协助提供。 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参与竞买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土地规划用途和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2、承租方承诺服从出租方财务监管和业务监管,并提供包括收费管理系统在内的食堂管理系统的监管账号和密码。承租方在经营中只能通过由出租方指定的收费终端机结算,不得收取现金,如使用支付宝、微信等结算,必须对出租方开放查询权限,所有支付方式使用需提前向出租方提交申请报告,并提交相应账户密码备案。出租方指定的收费终端机由承租方自行购买。校园一卡通设备及信号线布线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3、出租方按1.5元/㎡●月的标准收取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面积按一楼出租面积计算,意向方需充分考虑该项费用支出。承租方自行处理装修改造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并承担相关费用。 承租方的水电相关费用:电费暂定按0.592元/度,水费暂定按3.52元/****学校职能部门水、电等收费标准调整则作相应调整)。 4、出租标的目前已完成腾退,按现状交付使用。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如自项目成交后第10个工作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 5、承租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不得对出租标的进行转租(出租方使用部分除外)、分租、调换使用或抵押。 6、房屋租赁合同中除承租方相关信息及“租金价格”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而不得修改。 7、本项目出租方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 8、其他交易条件: 一、经营范围 1.1承租方按照法律法规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开展经营管理活动,具体经营范围包括自选快餐(即智慧餐线)、风味档口、休闲饮品、西式简餐、茶饮西点、炒菜等,或经出租方书面许可的其他经营项目,不得用作其他未经许可的用途。 1.2产品与售价定位 产品要符合师生消费特性,特色明显,档次分明。既能满足师生的普通消费需求,又能符合师生的饮食改善需求。 经营类别、品种及售价必须报出租方备案,经核准后方可经营,必要时出租方将采取经营品种和销售价格控制等限制措施。 自选快餐菜品低中高档比例按3:4:3执行,自选快餐部分3.5元/100g(含)以下的菜肴品种原则上不少于总数的30%。风味档口菜品低中高档比例按2:5:3执行,风味档口菜品单品原则上不得高于20元。风味档口售价不得高于周边市场价、校内同类餐饮价格。承租方出售产品的价格、品种及低中高档菜肴的出售比例须经出租方审核后实施。 原则上每档口允许经营一大类特色品种,同时要推出低、中、高价格产品,提供大份、小份供师生选择,能照顾到不同类别师生的需求。****政府财政临时伙食补贴。连锁品牌餐饮等售价不高于市场价,优惠福利活动与市场保持一致。 1.3经营格局 食堂整体布局合理,以档口形式区分,规划档口15~18个为宜。 1.4服务 餐饮服务必须符合食堂特性,建立标准服务体系,确保职工服务形象、服务技能和服务意识良好。 二、装修改造要求 2.1装修改造工程涉及消防、卫生、排污等审批许可的,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办理,并承担一切责任。 装修改造方案必须符合建筑施工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消防验收的要求以及**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考核A级食堂的要求,在经过相关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 装修风格符合师生审美,具有独特的设计风格和艺术效果。装修过程中需严格按照建筑设计规范和消防要求执行,需加强现场的施工安全管理。 2.2本项目整体装修改造和设施设备投入均由承租方出资,承租方承诺对本项目整体装修、基础设施改造(包括供水、供电、供气、排污、整幢楼的外立面等基础设施改造)、消防设施(需达到食堂运营的相关要求)、周围环境改造以及相关设施设备购置投资金额不低于700万元(其中消防改造工程由承租方自行决定投入费用,要求必须涵盖装修改造、设备投入以及符合消防安全检查必备的内容,满足高校食堂消防要求)。改造工程需满足房屋结构安全、消防安全等要求,承租方须做好建设、消防等相关手续的办理工作。若上级消防检查单位要求整改时,承租方承诺严格落实相关整改要求并承担相应费用。 在实际改造过程中,经学校同意且投入总价不变的前提下,各分项报价可以做局部调整。若实际开发过程中,承租方需引入**品牌方的,须经出租方认可。**品牌方的装修投入出租方未认可的,将不纳入结算审计范围之内。一楼食堂原能源系统使用燃油,须作燃气改造,总表表前燃气改造由出租方负责,其余部分由承租方负责。 2.3承租方接受出租方或出租方认为需要时委派监理(或其他第三方,如审计单位)对装修工程的监督(包括但不限于参与隐蔽工程验收、现场对主材的随机取样、拍摄装修现场影像、向承租方发出工程质量或安全生产整改通知等)。 2.4由出租方指定第三方审计单位对承租方的装修、设备设施投入等进行跟审和决算审计,承租方应主动、积极配合,所有费用由承租方支付。承租方在装修工程完工后两个月内向出租方提交装修工程结算资料(包括完整的竣工资料等),承租方对结算资料的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负责。如果本项目装修改造实际投入费用经双方认可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不足方案报价的,则承租方须将不足报价部分的额度于审计结束后一次性以货币形式补偿给出租方,拒不补偿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费用(包括承租方投入的全部装修及设施设备等)。 2.5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原有结构、线路管道,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承租方负责。为保证用电安全,承租方必须如实申报用电负荷及变动情况。 2.6合同期满或因承租方自身原因终止合同的,出租方对承租方的装修投入不予补偿或赔偿,承租方需归还出租方提供的所有设施设备,并确保可正常使用,如有损坏或遗失,需维修后交付或者双方协商赔偿事宜。协议期间承租方购置经营所需的可移动设施设备(消防系统相关的设施设备除外)在10个工作日内撤离,未按时撤离的设备作无主物处理。承租方承诺经营期间投入的所有固定装修、不可移动的设施设备以及消防系统相关的所有设施设备不予拆除或破坏,外立面、消防改造工程、室内固定装修、燃气改造工程等设施设备的产权无偿赠予出租方所有。 2.7承租方在装修报价时应充分了解装修改造要求,在充分掌握和分析本项目所在地理位置、师生消费水平、周边消费环境以及投资经营回报率等因素后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合理报价。 2.8****学校保障性食堂且仍在正常使用,为方便承租期内垃圾分类管理,明确各方管理责任,承租方需与二楼食堂协商共建垃圾分类站或独立自建垃圾分类站。 2.9承租方承诺于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指定账户支付人民币贰佰万元整(¥2,000,000)作为装修押金。若承租方如期试营业后出租方无息退还装修押金100万;若装修相关的财务审计和工程审计结束且经出租方核实无误后,出租方无息退还剩余的装修押金。 三、经营要求 3.1承租方在承租期内必须合法经营,不得转租、转让、分租、转借或抵押给任何第三者,不得变更用途,在承租期限内不得擅自停业。承租方应对风味档口服务状况、人员情况、营业收入等进行学期考核并报出租方备案,未达到考核要求的须予以清退。 3.2须按照《**省标准化食堂评估标准》所订立的伙食质量、服务规范、饮食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岗位设置以及制度建设等各项指标要求进行管理,规范经营,用心服务。 3.3规范内部管理。****学校、出租方重大活动期间,要积极配合开展必要的公益性活动。 3.4建立完善的监管体系。若在出租方监管过程中查处管理问题或连续三次师生满意率不达标且拒不整改的,出租方有权扣除经营保证金或终止经营合同。 3.5加工制作流程必须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要求。 3.6未经出租方批准,不得经营其它任何业务,不得进行同行业恶性竞争。 3.7食堂优先服务本校师生,必须遵守出租方规定的营业时间。 3.8建立项目变更申报制度。涉及到食堂一切项目的变更,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出租方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变更。 3.9承租方应根据出租方的要****公司签订有害生物消杀、油烟管道清洗(每年不低于4次)、食堂公共责任险或师生用餐意外保险、泔水及餐厨废弃物清运等协议,相应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并做好相关台账管理报出租方备案。 3.10经营期间,如消费者需要开具发票的必须开具有效发票。 3.11每年定期举行消防演练,原则上员工要会使用灭火器。每天进行必要的巡检,重点部位责任到人,以确保消防、食品等安全。 3.12承租方对本项目须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保额需达到4000万元及以上。 3.13承****学校绿色学校建设工作,按规定做好垃圾分类相关工作。 3.14承租**式经营前须按照相关法律制度的规定自行办理经营执照、消防报备以及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等经营所需证照并按时完成各类年检、审查手续。经营过程中一切政策性收费、办证等费用由承租方自理。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承租方未完成相关证照办理的,出租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终止合同及索赔,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15.自签约之日5年内,若承租方连续5年每年年度考核成绩均在80分以上的,视为承租方中期考核合格,中期考核合格时承租方继续履行合同至合同到期为止。若连续5年每年年度考核成绩未均在80分以上的,视为承租方中期考核不合格,出租方将提前终止协议,出租方对承租方的经营期间的装修投入(含外立面改造、消防改造等)不予任何补偿或赔偿。 若承租方年度考核成绩中出现不合格(即70分以下)的,视为承租方考核不合格,出租方将提前解除协议,出租方对承租方的经营期间的装修投入(含外立面改造、消防改造等)不予任何补偿或赔偿。 四、费用结算 4.1按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具体以合同为准。 4.2水电费按出租方相关规定及时缴纳。****学校用电安全,承租方必须如实申报用电负荷及变动情况。 4.3承租方必须按照规定及时向供货商、员工及时结算货款、工资,不得拖欠,出租方对承租方的第三方结算不负任何责任并有权监督承租方的第三方支付,承租方发生违法欠薪、拖延货款结算超过3个月等情况,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4.4食堂经营过程中所有发生的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燃气、排污、食堂外围污水管道及窨井疏通、燃气管道维保等费用。 4.5承租方需****银行转账方式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总额的10%,不低于人民币贰拾肆万元整(¥240000.00元)。履约保证金用于因承租方违反《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政府职能部门和出租方的有关规定、合同文本约定等违约(法)行为,给出租方和用餐者造成各种损失的赔偿;若赔偿金超过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由承租方及时补足。合同期满承租方考核合格并无违约行为的,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 五、设备设施管理 5.1承租方如使用出租方资产设备的,应按提供的物品名称、单价、数量验收后建账,负责使用、管理和维护,如有损毁由承租方负责修理或赔偿,并承担相关费用;无需使用的资产设备,应在装修前负责搬运到出租方指定的存放点并移交搬运清单。 5.2合同期内,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大型设备设施位置,如确因经营需要,需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 5.3出租方定期对所拥有的资产进行清点和盘查,对于检查出来的问题承租方必须限期答复和整改处理。 5.4承租方自行购买的厨具、炊具由承租方自行保管,如因餐用具质量或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的损耗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六、食品安全管理 6.1承租方作为食堂安全、卫生、防火、防盗等第一责任人,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安全生产。 6.2承租方必须自行做好食品安全、消防安全、治安安全和加工操作安全、员工安全等管理工作,如发生事故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承租方负全部经济、法律责任。 6.3承租方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管理局的监管。 6.4承租方在食品原材料采购方面要严格把好食品原料的进货渠道关。必须从正规渠道、合法供应商处进货,以确保饮食原材料安全。大宗物资供应商信息及相关****管理部门备案。承租方须做好采购管理,按要求自行建立索证台账和管理台帐,相关采购信息及时提交出租方备案。 用于直接食用的食品(熟食品、饮用水等)必须有明码标识标注(产品名称、净含量、配料表、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代号等齐全),所有原料必须三证齐全(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检测报告)并索取批次检验报告建立档案。餐厅内使用的快餐盒必须是环保的,严禁使用泡沫快餐盒。一次性用品必须是具有厂名厂址联系电话的正规合格产品。非一次性餐具按规定及时更换。洗洁精必须提供餐具洗涤专用检验报告,确保是无毒无害的合格产品。 6.5严格执行出租方相关管理规定,负责落实承租范围内的卫生工作;每学期至少组织2次食堂员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规范操作,确保饮食安全。 6.6承租方必须接受出租方、****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与管理,接受食品安全管理员、监控员对伙食质量、饭菜价格、服务规范、饮食安全等的全方位监控。 6.7承租方要配备饮食安全专职管理员,全面负责饮食安全的监管工作,坚决杜绝食源性疾患和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6.8承租方应实施“4D”“**法”“6T”等现场管理方法,建立ISO22000、HACCP等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实施专业化、规范化、系统化管理。 七、从业员工管理 食堂工作人员由承租方自行招聘和管理,出租方有权对食堂用工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7.1承租方食堂用工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国劳动法》等政策法规,符合用工条件,承租方需要与雇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国家规定缴纳员工的社保等基金;取得“预防性健康体检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健康证明等相关证件(身份证、健康证、暂住证等证件齐全),并报出租方相关部门备案,承租方负责从业人员工作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确保食堂管理饮食保障的稳定。 7.2承租方自行提供所聘人员的工资、福利、保险和工伤等相关费用,自行解决从业人员的食宿问题。 7.3承租方要对食堂员工进行全面管理并组织相应的业务技能培训,安全意识培训、提高员工综合素质,员工上岗期间须穿戴工作服、工作帽和口罩。 7.4承租方自行承担所属范围内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劳务纠纷的处理等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 八、风险责任承诺 8.1承租方不得在校园内存放危险品或实施非法经营或违法犯罪活动或损坏公共利益等行为,如有发现,出租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协议,没收履约保证金。 8.2承租方不得在人员卫生、环境卫生、食品安全卫生、用火用电等方面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和人身伤害。如在经营管理期内发生食物中毒、火灾、人身伤害等责任事故,损害学生身体健康,影响学校声誉,承租方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出租方有权用履约保证金先行支付相关费用并无条件终止协议,没收履约保证金。 8.3承租方必须履行协议签订的期限,如承租方因经营不善或其他原因申请提前终止协议,或承租方无法履行协议要求,出租方责令承租方离场的,视为违约,应作赔偿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8.4承租方在经营期限结束或因其他原因终止协议,必须在一周内全部撤离。 8.5食堂装修改造由承租方负责,且必须经出租方同意后方可进行,所需费用由承租方自理,租赁期满后,原装饰无偿给出租方,承租方不得取走或损坏。装修需符合消防要求,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原有结构、线路管道,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承租方负责。招牌、广告等必须按出租方统一规范进行,符合相关规定。 8.6承租方在经营过程中与外界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等纠纷均与出租方无关。 8.7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及时或不充足供应食堂膳食,否则视为违约。 8.8承租方必须对自身经营风险承担全部的后果,并对有关卫生与安全责任作出明确的承诺。 九、其他要求 9.1在经营期限内,如因承租方经营不善,造成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追究承租方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1)在经营期内发生食物中毒等重大责任事故,损害师生身体健康,****学校声誉的; (2)服务态度恶劣,发生师生重大投诉或举报,经查属实的。或与师生发生冲突或其他治安事件,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 (3)承租方违反协议条款或出租方的有关规定进行经营活动,经处罚后仍未及时整改的; (4)根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考核被评定为“D”级; (5)出租方对承租方的服务质量进行考核,进行满意率评分,连续两个月得分低于基准分的; (6)承租方在校园内存放危险品或实施非法经营或违法犯罪活动或危害公共利益等行为; (7)在合同期内转租、转让、分租、转借或抵押给任何第三者,或者变更食堂用房用途的; (8)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采用充值卡、消费卡、会员卡等预付式消费,情节严重的; (9)承租方经营中,出现所经营的品种高于其他高校食堂价格拒不按照出租方要求调整价格或未经出租方核准擅自调整价格等行为两次以上的; (10)未经出租方同意擅自停业的; (11)发生违法欠薪、拖延货款结算超过三个月,情节严重或对出租方造成损失、负面影响情况的; (12****政府****管理部****管理部门监督检查中两次严重不合格的; (13)承租方在招租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隐瞒重大违法违规情况谋取承租的; (14)严重违反出租方有关制度的; (15)违反合同或招租文件中其他有关清退或终止条款的。 十.特别说明 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学校宏观决策调整或者承租方自身原因,导致该项目无法运营的,出租方需与承租方**协商解决。 十一、考核办法 11.1 考核目的 规范食堂的工作和服务,提升服务水**质量,促使食堂为师生员工提供优质的后勤服务,保障学校事业的健康、稳定、协调发展。 11.2 考核组织 ****公司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 11.3 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主要为食堂经营单位。 11.4 考核依据 (1****监管局、省教育厅制定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卡位操作手册》要求、本项目招租文件内容及合同条款; (2)校方制定的工作规范、制度及提出的相关要求; (3)经营单位依照****政府部门出台的各项法律、规定及相关要求内容; (4)有关问卷调查内容、经核实的服务对象的投诉内容以及随机检查发现的问题。 11.5考核方法 每年年度考核结果由三部分组成,平时检查占50%,年终测评占40%,民意测评占10%。 (1)平时检查: 资产公****政府部门出台的各项法律、规定制定《食堂食品安全检查表》,根据检查表内容对食堂进行不定期检查,并做好打分记录。平时检查的全年平均分作为年度考核依据。 (2)年终测评: 资产公司邀请校内相关职能部门****小组,考评小组对食堂采取查看资料、实地检查等方式进行打分。 (3)民意测评: ****公司或第三方组织满意度调查,并得出分数。 11.6 考核结果运用 (1)年度考核成绩70分以下为不合格,70分以上(含70分)为合格, 90分(含90分)以上为优秀。 (2)考核结果达不到合格的,出租方有权中止合约,并根据实际情况经集体讨论后发送通知。 (3)如出现重大责任事故则实行一票否决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按考核不合格情况处理。 如发生以下情形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 ①由于管理及操作不当引起的食物中毒直接责任事故或对分包档口监管不力引起食物中毒事故,合同存续期间发生中毒人数达到30人(含30人)以上食品安全事故或累计2次(含2次)以上中毒人数达到10人(含10人)以上的; ②因承租方方面原因导致群体性学生闹事事件,造成不良影响的; ③运营场所发生火灾、爆炸、恶性刑事治安案件致人伤害或死亡等安全责任事故的,工作人员(含分包档口工作人员)伤害学生且情节较为严重的; ④连续三次以上检查发现安全问题并承诺整改,但未完成整改的; ⑤师生满意度在70%以下(不含本数)的。 11.7 加分项 (1)在学校重大活动后勤保障中取得的成绩显著的,加5分; (2)在引进新技术、新设备中成绩突出的,加5分。
租期 8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有无免租期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应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执行标准:以营业执照为准】。 2、意向方应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公布为准【执行标准:提供挂牌期间的查询记录】。 3、意向方有良好的信誉,承诺近3年内在各类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纪记录及食品安全责任事件【执行标准:提供《承诺函》】。 4、意向方报名前须取得《经营方案确认函》【执行标准: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截止日期的倒数第四工作日下午16:00前向出租方书面递交《经营方案》并登记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出租方需在信息披露截止日期的倒数第三工作日上午10:00前审核意向方提供的材料。若出租方对意向方提供的材料有疑义时将电话联系意向方,意向方需于接到电话通知后3个小时内补充相关材料,逾期提供(或未提供)的出租方有权不予发放《经营方案确认函》。出租方需在信息披露截止日期的倒数第三工作日下午16:30前向符合条件的意向方出具《经营方案确认函》。《经营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总体经营方案:提供装修及设备购置投入金额不低于人民币700万元的承诺函及具体各分项的投入组成说明;提供针对本项目出租标的物的装修设计图(甲级设计单位盖章)、消防设计图(甲级设计单位盖章)及清单、效果图(含平面、顶面、地面、立面)、食堂整体区域划分、区域功能说明及平面布置图、一楼食堂动线示意图、相关的设施设备清单。提供上述甲级设计单位相关资质的证明材料; 2)业态定位:包含整体业态配置方案、团队人员配置、菜品种类、价格等; 3)开业承诺:承诺该项目于2026年4月中旬前装修全部完工、设备安装调试完毕等,具备试营业条件; 4)人员要求:拟派****公司缴纳满1年的社保证明(截止至本项目信息披露起始日); 5)优惠方案承诺:承诺开学季、校庆日、其他传统节日或日常优惠等方案; 6)承诺签订合同后按约定时间缴纳装修保证金,积极配合出租方开展装修投入的财务审计和工程审计,具体按出租方拟定的模板和要求提供承诺函,装修承诺函(模板)详见附件1; 7)承诺经营期间,承租方承诺服从出租方财务监管和业务监管,并提供包括收费管理系统在内的食堂管理系统的监管账号和密码,并出具承诺函。 8)意向方具有单处1000㎡及以**校、职业院校、技校等院校同类餐饮项目经营管理经验(2022年6月之后),提供相关合同。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万元) 100.00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标书代写
交纳方式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保证金扣除条款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情形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意向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合格意向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浙交所在项目成交后将立约保证金存放于出租方指定的账户(不计息),****银行,并按出租方书面通知函办理。 3.如因承租方的原因,导致双方未能按信息披露公告的要求签订合同的,出租方有权没收立约保证金;如因出租方的原因,导致双方未能按信息披露公告的要求签订合同的,出租方应当退还承租方立约保证金。 如交易双方对未能签订的合同的原因存在争议的,交易双方同意浙交所仍按信息披露公告的约定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或按照出租方书面通知函办理,相关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另行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与浙交所无涉。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11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信息披露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情况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遴选方式 动态报价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1.信息披露公告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合格意向方信息披露终结。 3.信息披露期满,产生一个及以上合格意向方的,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标书代写
项目附件 《 合同模板(样稿)》.docx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承诺函》.docx
《实地勘察证明》.docx
《授权委托书》.docx
《特别事项约定》.doc
《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不涉及优先权)》.doc
公示附件:《装修承诺函(模板)》.docx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刘先生 电话 400-****-3939
传真 邮箱
地址 **省**市上****东路332号**国际4号楼18层 网址 www.****.com
附件(8)
招标进度跟踪
2025-10-22
招标公告
杭州市留和路359号11幢(东和食堂)一楼出租
当前信息
招标项目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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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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