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审管函〔2025〕166号
****中心和瑶峰司法所业务用房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初步设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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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社区矫正中心和瑶峰司法所业务用房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初步设计)批复的申请》夏司发〔2025〕10号文件收悉。经专家评审论证,同****社区矫正中心和瑶峰司法所业务用房改造工程。现将可研批复如下:
一、项目编码:****
二、项目单位:****
三、建设性质:改建
四、建设地址:****北路1****派出所内)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派出所业务用房及裙房进行改造,****社区矫正中心和瑶峰司法所业务用房。改造总建筑面积986.57㎡。建设内容包括:将1栋三层(局部一层)业务用房室内外重新进行装修,对建筑部分隔墙、门窗、墙面、地面、顶棚、外立面、给排水、暖通、电气进行改造;对围墙、业务用房外墙进行重新粉刷、对院子门头进行改造,业务用房新增钢结构楼梯一部。
六、建设工期:3个月
七、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节能设计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并采取相应措施,符合节能要求。
八、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该项目概算总投资378.1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29.46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30.64 万元,基本预备费18.01万元。资金筹措:项目所需资金全部由**财政资金配套解决。
九、项目支撑文件:
1.******局《行政许可申请不受理通知书》(编号:****00022)。
2.**财政局《关于********中心和瑶峰司法所业务用房改造项目的资金承诺》。
十、项目单位应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建设工期,并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基本信息。
接文后,请据此进行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在初步设计阶段,要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方案,严格控制投资概算。
****管理局
202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