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加工7000付猪小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已于2025年10月21日委托****承担“****日加工7000付猪小肠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就该项目环评情况进行首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日加工7000付猪小肠项目
建设地点:****开发区泸阳片区
建设性质:**
项目概况:****日加工7000付猪小肠****开发区泸阳片区。项目总占地面积11126平方米,主要建设肠衣车间及肝素钠车间、冷库和仓库等配套辅助工程及环保工程,日加工7000付猪小肠,形成年产肝素钠1.5吨、肠衣 36万把的生产规模。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工程建设单位:****
通讯地址:****工业园核心区
联系人:喻献忠
电话:139****6173
三、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
联系人:龙工
电话:191****8728
通讯地址:**市**区香樟路819****广场1幢3单元15层3-1512、3-1513号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范围: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事项: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 https://pan.**.com/s/1autkvTbWBtFZ2WgkfF_1sA 提取码: cgpn 。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即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方便对您提出的意见进行及时整理采纳与回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项目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工程的建设单位、****政府环保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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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