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市综**利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武引二期**直灌区大太、**水系连通工程)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23日-2025年10月29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市综**利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武引二期**直灌区大太、**水系连通工程)
二、建设地点:**市**市大康镇、**镇、小溪坝镇、**镇
三、建设单位:****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时代****公司
五、项目概况:为提升**市水利基础设施现状,完善**引水第二期灌区工程的覆盖面积,****拟在**市大康镇、**镇、小溪坝镇、**镇实施“**市综**利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武引二期**直灌区大太、**水系连通工程)”(代码:2304-510781-04-01-778360),主要建设内容为:包括**水系连通工程及大太水系连通工程,其中**水系连通工程从永东分支渠桩号28+860米处取水,设计灌面1.45万亩,渠首设计流量0.40立方米/秒,全长19973米(含明渠、隧洞、倒虹管、暗渠、放水洞、分水闸、泄水闸、渡槽、涵洞、取水码头、机耕桥等);大太水系连通工程从右支渠桩号8+520.00米处取水,设计灌面1.0万亩,渠首设计流量0.30立方米/秒,全长10640米(含明渠、隧洞、倒虹管、暗渠、放水洞、分水闸、泄水闸、渡槽、涵洞、人行桥、取水码头、机耕桥等);工程内容包括施工工区、临时弃渣场、环保工程(废水处理设施、废气处理设施、固废收集点)等。
项目总投资14683.3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79.06万。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严格按照国家、**省及**市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要求执行,按报告书提出的要求控制施工场地扬尘和废气,临时堆场应采用四周围挡及喷淋装置、上方设置防尘布;小型砼拌和机设置彩钢棚、喷淋等防尘措施;施工场地设置洗车池,车辆进出应进行冲洗;运输车辆合理选择运输路线并采取密闭措施,沿途禁止抛洒,施工期扬尘须满足《**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排放限值要求。
(二)项目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时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区及施工设备远离居民点等敏感建筑,运输车辆限速,敏感点禁止鸣笛,可采用临时屏障等减轻对敏感点的影响;合理安排工期,控制施工作业时间,避免强噪声机械持续作业,夜间禁止施工,如因工艺需要须连续施工,应取得主管部门同意及周边居民谅解;挖掘机、推土机等高噪声设备须安装隔声、减振等措施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场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要求,避免噪声扰民。
(三)项目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区设隔油沉淀池,车辆、施工机械设备冲洗废水、砼机械清洗废水等经沉淀后回用于场地降尘或设备冲洗,试压废水、隧洞排水沉淀后回用或用于沿线植被灌溉;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利用附近生活设施处理。项目须严格落实《**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中相关要求,做好饮用水源保护区的保护工作,严禁废水排入保护区。
(四)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土石方按照“水保方案”的要求处置,严禁随意抛撒;可回收废物收集后交由**回收单位处理,不****建设部门指定地点处置;隔油池产生的浮油暂存后及时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收集处置。
(五)项目地下水与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采用源头控制及分区防控措施,根据国家现行相关规范加强环境管理,采取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的措施。在正常运营过程中应加强控制,并加强对防渗工程的检查,若发现防渗密封材料老化或损坏,应及时维修更换。其中隔油池为重点防渗区,池体采用钢筋混凝土加防渗剂的防渗地坪+人工材料(HDPE)防渗层。确保等效黏土防渗层的厚度M≥6.0m,渗透系数K≤1×10cm/s。
(六)项目水土保持与生态保护措施:严格落实水生与陆生生态保护措施。加强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生态环境意识,严禁随意破坏植被和捕杀区域内动物,严格控制工程占地和施工活动范围,减少对植被的占用和对动物生境的破坏;强化施工生态保护要求,合理优化施工方案,减少工程占地范围,减轻对动植物的影响;强化生态恢复过程中的管理和维护措施,施工完成后及时进行迹地恢复;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提出的要求,落实影响消减和生态保护措施,做好工程建设及影响区域自然**和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工作。
(七)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按相关规范设计和施工,并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操作规程,施工时应将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做为工程监理重点工作,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如发生安全及废水泄露事故,立即实施应急监测,按要求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七、相关部门意见:
根****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属于鼓励类。****改革局具文(江发改〔2023〕116号)批准项目实施;****水利局具文(绵水函〔2024〕92号、绵水函〔2024〕93号)批准项目初步设计。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项目符合《**省**引水第二期灌区工程建设规划》《**省涪江流域综合规划》《**市“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等规划的总体要求。项目建设符合**市现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325****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传真:0816-****006
邮箱:****@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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