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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21********800662F | 建设单位法人:王雪松 |
| 张彭成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区 |
| 中关村东路29号 |
| ********基地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98-专业实验室、****基地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M7320-M7320-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 |
| 建设地点: | ******开发区 **路29号 |
| 经度:116.650332 纬度: 39.587188 | ****机关:****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0-06-09 |
| 廊开环管〔2010〕06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32941 |
| 240 | 运营单位名称:**** |
| 121********800662F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开翼****公司 |
| 121********800662F | 验收监测单位:**开翼****公司 |
| ****1001MACNTCHRXU | 竣工时间:2025-07-2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9-1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0-2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76100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该项目总投资3294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0万元。占地面积68519.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3200平方米,其中综合试验楼24000平方米,地下占地3000平方米、综合生活楼14200平方米,地下占地1300平方米、****中心12000平方米、****中心10000平方米、****中心10000平方米、****中心6200平方米、****基地1500平方米、技术支撑条件平台1000平方米。选****开发区科技谷内(计量院西侧)。 | 实际建设情况:已落实,该项目总投资3294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0万元。占地面积68519.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2755.7平方米,其中4#科研综合楼40000平方米,地上27000平方米,地下13000平方米,6#中试车间6545平方米,地上6053平方米,地下492平方米,7#中试车间6497.3平方米,8#中试车间4562.3平方米,9#中试车间9000平方米,10#中试车间6155平方米,地上5562平方米,地下593平方米。选****开发区**路29号。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科技项目——中试研究——投入应用 | 实际建设情况:根据实际建设情况进行细化,主要包含:1、胶原提取生产工艺;2、生物纳米材料组检验试验生产工艺;3、无机催化剂制备生产工艺;4、光催化活性评价生产工艺;5、可全生物降解塑料及制品应用开发中试线生产工艺;6、**规模化产线-压缩机研制工艺;7、低温计量生产工艺;8、液氦到超流氦温区大型低温制冷系统研制生产工艺;9、混合工质低温制冷机研制工艺;10、****基地工艺。 |
| 补充细化工艺流程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食堂油烟经静电除油烟机处理后,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 2、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1、实际建设中,食堂不在本次验收范围,本次验收识别了实验废气,经检测,废气污染物中硫酸雾、氯化氢和氮氧化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界非甲烷总烃和甲苯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企业边界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2、废包装物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后统一处理;实验废液、废切削液和污泥,分类收集后于危废间暂存,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已与**佐英****公司签订危废协议)。 |
| 补充识别污染物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中试生产循环冷却水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清洁废水和经隔油池处理后的食堂废水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后部分用于厂区绿化和冲厕,剩余部分排入储水池,****园区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凤河,污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二级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中试生产循环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清洁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实验过程中产生的二次清****处理站(中和+絮凝沉淀+污泥干化+重金属捕集+光催化氧化)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市****公司进一步处理,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及**市****公司进水水质要求 |
| 2019年8月,**市****公司污水处理厂已建成并通过验收,园区市政污水管网均已连通到**市****公司污水处理厂,不再连通到凤河,且本项目实验过程产生****处理站(中和+絮凝沉淀+污泥干化+重金属捕集+光催化氧化)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和清洁废水经厂区污水总排口排入市政管网,污水总排口污染物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表 4 三级标准及**市****公司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因此****环评中涉及的污水处理系统(水解酸化—两级接触氧化—过滤—消毒工艺)的污水处理系统将不再建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3651 | 0 | 0 | 0 | 0.365 | 0.365 | |
| 0 | 0.489 | 0.59 | 0 | 0 | 0.489 | 0.489 | |
| 0 | 0.014 | 0 | 0 | 0 | 0.014 | 0.014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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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 | 0 | 0 | 0 | 0 | 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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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水解酸化—两级接触氧化—过滤—消毒工艺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及**市****公司进水水质要求 | 中和+絮凝沉淀+污泥干化+重金属捕集+光催化氧化 | 经检测,废水中pH均值为7.5-7.7(无量纲)、化学需氧量均值为125mg/L、五日生化需氧量均值为43.2mg/L、氨氮均值为4.11mg/L、悬浮物均值为20mg/L、动植物油均值为1.34mg/L,检测结果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及**市****公司进水水质要求。 |
| 1 | / |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 13/2322-2016)表2其他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 本项目废气主要是实验过程中使用无水乙醇、丁酮、硝酸、盐酸、硫酸等化学品进行实验,产生的实验废气经光催化冷凝焚烧设备进行处理后高空排放。 | 该厂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42mg/m3,甲苯排放浓度低于检出限,检测结果均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 13/2322-2016)表2其他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89mg/m3,检测结果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要求,为达标排放。 该厂无组织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065mg/m3,硫酸雾和氯化氢均低于检出限,检测结果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为达标排放。 |
| 1 | 通过规划布局,厂房隔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对水泵进行隔声、吸声和减震处理等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要求 | 通过规划布局,厂房隔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对水泵进行隔声、吸声和减震处理等措施 | 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运行时所产生的噪声,经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后,该项目四厂界昼间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要求,为达标排放。 |
| 1 | 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 | 废包装物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后统一处理;实验废液、废切削液和污泥,分类收集后于危废间暂存,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已与**佐英****公司签订危废协议)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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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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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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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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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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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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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