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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市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与管理提升工程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详见:**市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与管理提升工程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链接: https://pan.**.com/s/1CgvOvfCKc08lnyr-LOzU9Qpwd=4wm2 提取码: 4wm2。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22日-2025年11月18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通讯地址:**省**市**市镜泊西街36号
邮 编:157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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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