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信恒城市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土地招租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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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招租公告

根据国有资产管理有关政策法规,为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加强国有资产使用管理,使国有资产交易行为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结合市场行情,现将位于******社区神仙洞旁弃土场土地1至20号地块面向社会公开招租,现将有关招租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租单位:****

二、招租对象: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三、报名时间及要求: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下午16:30整截止,竞租人须按竞租地块交纳竞租保证金,每块宗地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报名时即交纳,否则不得参与竞价。

四、竞租时间:2025年11月3日下午15:00整。

五、竞租地点:********办公室。

六、租期及竞租底价:

(一)租期为1年 ,即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二)竞租底价:

****公司西出口弃土场35亩宗地1-20区块图、面积(按现有商户占地实测)及竟租底价(元/㎡/月)
区块 1 2 3 4 5 6 7 8 9 10
面积 261 285 335 470 590 810 730 680 700 960
底价 5 6 6 6 6 6 5 5 5 5
区块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面积 506 1000 1030 1000 1325 2540 510 1210 2310 3000
底价 5 4.5 4.5 4.5 4.5 4.5 4.5 4.5 3 3


(三)租赁履约保证金为5000元。

七、招租方式:

(一)报名截止时,未征集到意向竞租方的(无人报名),作流标处理。

(二)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意向竞租方的,由**市信恒****公司纪检监察室进行监督,资产运营部、**公司、法务部派代表和竞租人进行协议出租,协议不成的,按竞租失败处理。

(三)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意向竞租方的:按公正、公开、公**则进行竞价竞租,报价必须大于或等于竞租底价为有效报价,报价最高者为中标人,未成功中标的,竞租保证金将按流程原路退回。

八、标的展示:******社区神仙洞旁弃土场。意****公司对土地进行了解和实地踏勘。

九、报名须知:

(一)自然人报名,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二)法人报名,请携带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和法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三)委托代理人报名的,是自然人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收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是法人的须提供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收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四)报名成功即认可公告所有内容。

(五)报名成功但未按时参与竞租的,作弃权处理(履约保证金原路退回)。

(六)保证金及交纳时间: 报名时缴纳竞租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竞租成功者转为土地使用租金。

(七)报名地点:********办公室。

(八)竞租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竞租保证金至****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

开 户 行:****分行

账 号:2397 5001 0400 12931

十、租赁及付款要求:

(一)竞租以最高报价为中标价,报价最高者为中标人,同等条件原租户优先。

(二)中标人中标后,中标人须在5****公司办理签订《场地出租合同》。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完成租赁手续的,视为违约。不予退还竞租履约保证金。

(三)土地租赁按照先付费后使用原则,中标人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5日内以转账或汇款方式一次性付****公司指定账户。

(四)中标人中标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5000****公司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在租期满后无欠费、违约的,保证金予以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五)中标人中标后不履约的,出租方取消中标资格,将重新招租,所交纳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租赁行为,竞租人报名成功后必须到竞租现场按****银行收到竞租保证金时间为准)参与公开竞租报价,且后者报价必须高于前者。

十一、约定条件:

(一)该土地以现状出租。

(二)承租方在租赁期内对土地进行修理、维护及产生的后果等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三)土地租赁期间所产生的一切税费、水电费、卫生费等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缴纳。

(四)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法律规定使用租赁物,否则视为违约。

(五)租赁期间,承租土地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擅自转租、分割,如有违反,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租赁土地,因此产生的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并不予退还剩余土地使用租金及土地使用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六)承租期内如遇国家政策变化,政府市政建设或城市规划等调整租赁土地的,承租方应无条件服从,出租方只退还土地余期租金及土地使用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再另外补偿。

(七)租赁期限满,承租方结清一切税费后,交付的土地使用保证金由出租方无息全额退还;中途无故停租的,视为违约,承租方将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八)违约责任:承租期内,承租方违约,须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租金的20%;出租方违约,须向承租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租金的20%。

(九)公告内未尽事宜,以双方签订合同条款为准。

联 系 人:

陈先生 139****9088

余先生 181****8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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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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