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
| 地址:**省**市**县华阳镇**路2号数字经济产业园1号楼五楼 | |
| 代理机构 | 名称:**** |
| 地址:**县华阳镇**路2号 | |
| 项目名称 | **县涉农产业集聚区建设项目(一期)EPC |
| 项目编号 | **** |
| 开标时间 | 2025年10月21日09时00分 |
|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按笔画数量顺序排序) | |
| 中标候选人 | 名称:****(联合体牵头人)、****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地址:**省**市**县华阳镇**大道**华庭 A4 幢 259 号(联合体牵头人)、**市**区光荣街 65号(联合体成员) 投标报价:****95877.44 元 工期(交货期):73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90日历天,施工工期640日历天) 质量标准:(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 |
| 施工项目负责人:马乐 设计项目负责人:马佳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项目负责人业绩:**高新区 5G 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 设计负责人业绩:/ 项目负责人奖项:/ | |
| 中标候选人 | 名称:****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地址:******广场 22#8楼(联合体牵头人)、******区**街道二环南路****中心 1 号楼(联合体成员) 投标报价:****81540.00 元 工期(交货期):73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90日历天,施工工期640日历天) 质量标准:(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 |
| 施工项目负责人:盛书文 设计项目负责人:钱宁亚 证书编号:200****0752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设计负责人业绩:/ 2、****大学****医院综合医技****中心建设设计项目获得 2025****设计行业优秀工程勘察设计成果竞赛建筑设计项目一等奖 其他:/ | |
| 中标候选人 | 名称:****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地址:**省****集团大楼(联合体牵头人)、****开发区一期 C1 ****中心A栋3-12层A5号7层(联合体成员) 投标报价:****30488.00元 工期(交货期):73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90日历天,施工工期640日历天) 质量标准:(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 |
| 施工项目负责人:吴启宝 设计项目负责人:陆菲 证书编号:201****2456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业绩:1、**高新区新能源汽车及制造产业园项目2、中创新航**三期二阶段项目 项目负责人业绩:/ 设计负责人业绩:/ |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 |
| 公示时间 | 2025年10月22日-2025年10月27日 |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0563-****039;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仰工,联系电话:0563- ****962。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管理局****管理局、**县****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108。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评审情况一览表: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