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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24********2248131 | 建设单位法人:余金象 |
| 阮院长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 |
| 鄂**燕矶镇燕矶街 |
| 鄂****中心卫生院(****人民医院****中心)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08-医院;****防治院(所、站);妇幼保健院(所、站);急救中心(站)服务;采供血机构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Q8411-Q8411-综合医院 |
| 建设地点: | **省**市鄂** 燕矶镇S203(鄂东大道)以北、燕花路以西 |
| 经度:114.****525 纬度: 30.****8042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12-31 |
| **环审〔2021〕10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9000 |
| 162 | 运营单位名称:鄂****中心卫生院 |
| 124********2248131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博****公司 |
| ****0100MA4KYHDY54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00MA4KUPGY46 | 竣工时间:2024-05-0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9-0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0-11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74513 |
|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门诊楼(与急诊楼、行政办公一体)、医技楼(与发热门诊一体)、****中心(与食堂、宿舍一体),规划设置床位124张。 | 实际建设情况:**。目主体由四栋建筑楼组成,分别为1#门诊楼(与急诊楼、行政办公一体)4F、2#医技楼(与发热门诊一体)3F、3#住院楼4F、4#综合楼(与公共卫生科、疫苗接种、食堂宿舍一体)3F,实际设置床位66张。****中心内容,****中心不再建设 |
| ****中心,****中心不再建设。床位数减少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门诊楼(与急诊楼、行政办公一体)、医技楼(与发热门诊一体)、****中心(与食堂、宿舍一体),规划设置床位124张。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主体由四栋建筑楼组成,分别为1#门诊楼(与急诊楼、行政办公一体)4F、2#医技楼(与发热门诊一体)3F、3#住院楼4F、4#综合楼(与公共卫生科、疫苗接种、食堂宿舍一体)3F,实际设置床位66张。****中心内容,****中心不再建设 |
| ****中心,****中心不再建设。床位数减少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病人就医 | 实际建设情况:病人就医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严格落实各项废气处理措施。施工期要加强对施工扬尘的管理,采取设置洗车池、设置围挡、洒水抑尘、路面硬化、覆盖堆场、避免大风天气作业及使用环保型装修材料等措施,文明施工,确保施工场地满足《**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要求。 ****处理站产生恶臭区域加盖全封闭,投放除臭剂,****处理站周边无组织NH3、H2S、臭气浓度等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相应无组织限值要求;检验室所有实验操作均在通风橱进行,少量实验室废气通过通风橱高空排放,****实验室****管理部门要求(建议高效空气过滤器+紫外消毒)进行处理;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相应限值要求后引至屋顶排放。 (二)严格落实各类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院区进行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医疗废水(门诊废水、病房废水、医务人员办公污水、煎药废水、不含高浓度废液的化验室废水等)经“化粪池+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生物接触氧化+消毒工艺)”处理,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要求后,由污水管网排****处理厂进一步处理;一般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疾控中心业务人员废水、宿舍生活废水等)经独立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含油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要求后,由污水管网排****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污水处理站进行封闭,做好风机、空调外机、水泵等设备的隔声降噪,确保场界处噪声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相应的2类、4类标准限值要求;为防治外环境噪声特别是未来交通噪声以及机场噪声对本项目(自身为敏感保护目标)的影响,住院大楼病房层需安装隔声窗。 (四)严格落实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污水处理站及医疗废水化粪池污泥、化验室高浓度废液、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等属于危险废物,按照相关规范进行暂存、转移和管理,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五)严格落实其他环境保护措施。按报告要求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液氧、次氯酸钠、乙醇等危险物质的储存、使用管理,加强事故应急池等环境风险应急设施的规范化管理,确保事故防范能力,防止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 实际建设情况:(一)项目施工期采取洒水抑尘、围挡、定时清扫道路等措施,减少施工扬尘对周边环境空气的影响。项目加强施工机械与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不使用尾气排放超标的车辆,可有效减小机械尾气对外环境的影响。施工期现已结束,对环境的影响已消失。****处理站为封闭式,同时位于室内,房屋门常闭,院内种植有大量绿化进行阻隔、吸附等措施控制恶臭气体逸散,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可知,污水站周边NH3、H2S、臭气浓度等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相应无组织限值要求。****中心不建设,****实验室及检测室。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相应限值要求后引至屋顶排放。 (二)院区进行雨污分流、污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预处****处理站处理的医疗废水一起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医院医疗区的污水经过收集后,****处理站进行处理,经处理后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1中的限值要求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处理厂经处理满足《****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长江(**段)。无煎药废水、化验室废水、疾控中心。 (三)根据现场监测,项目各厂界昼间噪声值最大为53dB(A)、夜间噪声值最大为41dB(A),,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4类标准。住院大楼病房层采取安装隔声窗。 (四)医疗废物、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和栅渣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无化验室高浓度废液产生。 (五)项目按要求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
| 无煎药废水、化验室废水、疾控中心。因床位数减少,废水排放量减少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单位应设置****管理部门,建立废水防治及危废管理制度,明确人员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严格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计划。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调试前应依法依规申领排污许可证(按承诺于取得排污许可证前完成排污权交易工作),投入使用前完成竣工环保验收。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设立环境管理制度及专人管理岗位。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项目实际设置床位66张,属于排污许可登记管理,已进行登记。 |
| ****中心,****中心不再建设。床位数减少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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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污水处理站 |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 | 已建设 | 监测结果标明,项目废水排放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 2 预处理标准****处理厂接管标准最严限值 |
| 1 | 无组织 |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 | / | 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污水站周边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浓度能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中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要求 |
| 1 | 隔声降噪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 住院大楼病房层采取安装隔声窗 | 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北、东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西、南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 |
| 1 | 严格落实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污水处理站及医疗废水化粪池污泥、化验室高浓度废液、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等属于危险废物,按照相关规范进行暂存、转移和管理,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 医疗废物、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和栅渣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无化验室高浓度废液产生 |
| 1 | 严格落实其他环境保护措施。按报告要求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液氧、次氯酸钠、乙醇等危险物质的储存、使用管理,加强事故应急池等环境风险应急设施的规范化管理,确保事故防范能力,防止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 项目按要求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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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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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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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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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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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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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