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概况 **高新区2025年基础设施工程-三堡街道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 ****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11-07 10:00 (**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高新区2025年基础设施工程-三堡街道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7.063763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87.063763万元
采购需求:
三堡街道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包括上楼村、董山头、盘楼村、新何村、下楼村、刘庄村、黄桥村、胜阳村等村在内的共计28个主要出入口、村镇交叉路口视频监控系统实施(含立杆及基础实施、路面及绿化带破除恢复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即提供供应商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组织的法人证明文件扫描件并加盖电子签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即提供供应商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日期(不含“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月)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月报表扫描件各一份;或提供合法有效的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或提供供应商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一份;加盖电子签章;标书代写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即提供供应商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不含“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月)任何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扫描件和社会保障资金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扫描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标书代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即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合格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贰级(含)以上资质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扫描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售价:0.00元
截止时间:2025-11-07 10:00 (**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苏采云”系统
时间:2025-11-07 10:00 (**时间)
地点:**区第三开标室(**区)标书代写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一)获取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后仍可以下载,期限届满后下载的磋商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响应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1.线上响应文件提交与接收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7日**时间10:00)前。标书代写
2.线上响应文件提交与接收地点:供应商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标书代写
(三)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邮寄。
联系部门:****
联系电话:183****2263
地址:****开发区**南路158号
(四)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响应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六)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采****政府采购政策
此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八)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电子标服务
(九)采购意向链接:
https://czj.****.cn/Home/HomeDetails?type=cgyx articleid=021f8ec4-c0d1-4d44-8f46-c8bc6365fe9c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同昌西路1号楼4-5层
联系人:许强
联系电话:0516-****55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开发区**南路158号
联系人:刘学彦
联系电话:183****22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学彦
电话:183****22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