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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自治区
某某物资补充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某某物资补充采购项目
项目业主:**某部
评标时间:2025年10月20日
评标地点:**市**县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
公示期:自公告挂网当日起5个日历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旦干事 联系电话:180****6592(如未接听到电话,可发短信留言) 地 址:**市**县
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胡干事 联系电话:181****0117(如未接听到电话,可发短信留言)
如报价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一次性提出,逾期提出质疑的不再受理。我单位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向提出异议的供应商做出书面答复。
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建设方工作秩序的,将报请相关行政监管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