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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5-10-22
| 项目名称 | ****废气治理设施改造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湖****经济开发区发展大道6号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46367.39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朱秋星 |
| 联系人 | 陶伟 | 联系电话 | 150****8665 |
| 项目投资(万元) | 50 | 环保投资(万元) | 50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5-10-31 |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1、危废仓库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排放; 2、将激光切割粉尘收集后通过滤筒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排放; 3、将涂胶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排放; 4、为使流平室废气收集彻底,在流平室新增废气收集装置,流平室废气收集后经气旋喷淋塔 干式过滤器 低温等离子 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有环保措施: 危废仓库废气采取收集后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措施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至外环境 有环保措施: 激光切割粉尘采取收集后经自带滤筒除尘装置处理措施后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排放至外环境 有环保措施: 涂胶废气采取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措施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至外环境 有环保措施: 流平室废气采取车间吸风装置收集后经气旋喷淋塔 干式过滤器 低温等离子 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措施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至外环境 | ||
| 废水 生产废水 |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喷淋塔喷淋废水循环使用不排放,每年定期更换2次,废液作为危废处置。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废活性炭定期更换,暂存于危废仓库后委托资质单位定期转移处置;喷淋塔废水循环使用不排放,每年定期更换,废液作为危废暂存于危废仓库,定期委托危废处置单位转移处置。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采取隔声降噪措施。 | ||
| 承诺:**** 朱秋星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朱秋星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13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