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主要支流**河整治**市平政镇、隆盛镇、**口镇段护岸工程——隆盛镇段
二、招标编号:****
三、招标人:****
地址:****市龙桥路0006号
邮编:537400
联系人:罗工
电话:0775-****133
传真:0775-****133
E-mail:****@163.com
网址:/
四、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双拥路39号东盛大厦17楼
邮编:537000
联系人:覃俊霖、陈佳利
电话:0775-****131、****161
传真:0775-****011
E-mail:****@163.com
网址:www.****.cn
五、交易服务部门:****交易中心
六、监督部门:****水利局
监督电话:0775-****685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澄清公告(一)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政府门户网、****水利局网站、****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共**交易平台(**●**)上发布。
八、现对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作出如下澄清:
1、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2款“计划工期”中的“计划开工日期”更正为“2025年11月20日”;“计划完/竣工日期”更正为“2026年11月19日”。
2、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4款“招标控制价和考核主要单价”中勾选“√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招标公告发布的网站发布招标控制价和考核主要单价”。标书代写
3、本项目的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更正为“2025年11月10日9时00分”。标书代写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 (签字)
202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