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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入河排污口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近日拟对《****公司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作出审批。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入河排污口设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15日-2025年10月22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渭阳路中段 邮编:722300
联系电话:0917-****39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入河排污口设置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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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5日
| 排污口名称 | 设置单位 | 位置 | 污水类型及排污量 | 排放方式 | 入河方式 | 排放标准 | 主要水污染物浓度(mg/L) | 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t/a) |
| ****公司入河排污口 | ****公司 | **市**汤峪镇豆家河村四组 | 混合污水 | 连续排放 | 管道 | 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化学需氧量、总磷、总氮达到《**省黄河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18中表2的规定,pH、动植物油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标准,大肠杆菌、悬浮物达到《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457-92 | 化学需氧量≦50; 氨氮≦8; 总氮≦15; 总磷≦0.5; BOD5≦20; 悬浮物≦60; 动植物油≦15; 粪大肠菌群≦5000。 | 化学需氧量≦0.33; 氨氮≦0.005; 总氮≦0.129; 总磷≦0.0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