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生态环境局眉县分局关于陕西天篷肉业有限公司入河排污口论证报告拟审批的公示

审批
陕西-宝鸡-眉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22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关于****公司入河排污口论证报告拟审批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5-10-15 14:22:00

根据入河排污口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近日拟对《****公司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作出审批。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入河排污口设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15日-2025年10月22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渭阳路中段 邮编:722300

联系电话:0917-****39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入河排污口设置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2025年10月15日


排污口名称

设置单位

位置

污水类型及排污量

排放方式

入河方式

排放标准

主要水污染物浓度(mg/L)

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t/a)

****公司入河排污口

****公司

**市**汤峪镇豆家河村四组

混合污水

连续排放

管道

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化学需氧量、总磷、总氮达到《**省黄河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18中表2的规定,pH、动植物油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标准,大肠杆菌、悬浮物达到《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457-92

化学需氧量≦50;

氨氮≦8;

总氮≦15;

总磷≦0.5;

BOD5≦20;

悬浮物≦60;

动植物油≦15;

粪大肠菌群≦5000。

化学需氧量≦0.33;

氨氮≦0.005;

总氮≦0.129;

总磷≦0.02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