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中华人民**国建筑法》第八条规定,经审查,本建筑工程符合施工条件,准予施工。
特发此证
| 建设单位 | 益海嘉里(茂****公司 | ||
| 工程名称 | 益海嘉里(茂****公司粮油加工项目 | ||
| 建设地址 | **博贺新港区 | ||
| 建设规模 | 4158.4平方米 | 合同价格 | 12000万元 |
| 工程总承包单位 | |||
| 勘察单位 | ******公司 | ||
| 设计单位 | ****设计院有限公司 | ||
| 施工单位 | **** | ||
| 监理单位 | **港通****公司 | ||
|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 贾柏明,贾柏明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 |
| 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 | 孙维兵 | 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 | 贾华朝 |
|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 赵定伦 | 总监理工程师 | 蔡永卫 |
| 合同工期 | 2018-12-25 ~ 2023-12-23 | ||
| 状态 | 正常 | ||
| 备注 | 质量、安全B2018-074 本项目设备、管线、管廊架不在监督范围内。 原发证日期2018年12月18日,2020年8月13日项目经理由孟祥永变更为柯磊,合同竣工日期变更为2021年1月23日;2021年5月18日,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由蒋义敏变更为贾柏明、合同司工期由2018-12-25~2021-1-23变更为2018-12-25~2022-1-23:2021年6月10日,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由杨金星变更为蔡永卫;2022年5月31日,建设规模85698.98㎡变更为4158.4㎡、合同竣工时间2022-2-23变更为2023-3-23、合同金额22000万元变更为12000万元。2023年12月5日,项目经理由柯磊变更为靳学峰,合同竣工日期变更为2023年12月23日。2025年10月22日,项目经理由靳学峰变更为赵定伦。 项目经理于2025年10月22日由靳学峰变更为赵定伦 | ||
一、本证放置施工现场,作为准予施工的凭证。
二、****机关许可,本证的各项内容不得变更。
三、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本证进行查验。
四、本证自发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应予施工,逾期应办理延期手续,不办理延期或延期次数、时间超过法定时间的,本证自行废止。
五、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六、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机关检验施工许可证。
七、凡未取得本证擅自施工的属违法建设,将按《中华人民**国建筑法》的规定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