沽源县人民医院诊疗能力提升项目(重点科室建设第一批医疗设备购置)B包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22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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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诊疗能力提升项目(重点科室建设第一批医疗设备购置)
品目

采购单位 ****
行政区域 **县 公告时间 2025年10月22日 11:2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10月23日至2025年10月29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电子交易系统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2025年11月12日 09:00
开标地点标书代写 ****交易中心****中心、**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电子交易系统
预算金额 ¥117.9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国朋
项目联系电话 0311-****6318
采购单位 ****
采购单位地址 **县**堡镇人民南街9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313-****289
代理机构名称 ****
代理机构地址 **省**市**区新石北路332号旺角国际182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311-****6318
项目概况
****诊疗能力提升项目(重点科室建设第一批医疗设备购置)B包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12日09点0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诊疗能力提升项目(重点科室建设第一批医疗设备购置)

预算金额:****000

最高限价(如有):****000

采购需求:采购冷冻切片机、中央监护仪、心肺复苏机、二氧化碳孵箱、生物安全柜、常规孵箱、立式灭火器、排痰仪、输液泵、微量泵(可拼接式)、吸痰器、可视喉镜、空气波压力治疗仪、臭氧消毒机、鼻饲加温泵等设备,详见“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供货并安装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B包: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小微企业预留比例为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销售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备有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人销售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适用于代理商参加投标,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情形);(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证(适用于制造商参加投标,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情形)。(3)须提供与所投产品一致的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情形)。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23日至2025年10月2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电子交易系统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2025年11月12日09点00分(**时间)

地点:****交易中心****中心、**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电子交易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依据《****财政厅河****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明标”、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不按 照双盲规定格式投标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本项目为远程异地评标项目。 3、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4、采购代理服务费经双方按照合同约定由中标人支付。 5、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 (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文件执行。本项目包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 6、中小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B包: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不在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政策。 7、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采购活动中无需提供任何纸质材料和证明材料原件。 8、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已在**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通过市场主体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CA)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和投标软件; 9、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未从**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请及时关注网站本项目的撤销、变更等公告。 10、质疑渠道:(1)****,通讯地址:**省**市**区新石北路332号旺角国际1824,联系人:刘国朋,联系电话:0311-****6318 ;(2)****,通讯地址:**县**堡镇人民南街98号,联系人:郭志勇,联系电话:0313-****289;(3)监督部门:****采购办,通讯地址:**县**堡 镇**路393号,电话:0313-****015。 11、本项目支持使用“政采贷”。 本公告发布媒体:****政府采购网、**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堡镇人民南街98号

联系方式:0313-****2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新石北路332号旺角国际1824

联系方式:0311-****63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国朋

电 话:0311-****6318

八、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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