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塔****侧、健康**侧等15间商业用房招租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受****委托,于2025年10月10日发布竞价公告,对**县塔****侧、健康**侧等15间商业用房招租项目进行公开竞价,2025年10月22日确定了成交人。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号标的物成交人:******九店
成交金额:贰万肆仟玖佰陆拾元整/年(24960.00元/年)
柒万肆仟捌佰捌拾元整/三年(74880.00元/3年)
2号标的物成交人:李德奎
成交金额:贰万陆仟叁佰元整/年(26300.00元/年)
柒万捌仟玖佰元整/三年(78900.00元/3年)
4号标的物成交人:储兆华
成交金额:玖仟捌佰贰拾捌元整/年(9828.00元/年)
贰万玖仟肆佰捌拾肆元整/三年(29484.00元/3年)
5号标的物成交人:严智鹏
成交金额:玖仟捌佰贰拾捌元整/年(9828.00元/年)
贰万玖仟肆佰捌拾肆元整/三年(29484.00元/3年)
6号标的物成交人:严智鹏
成交金额:玖仟捌佰贰拾捌元整/年(9828.00元/年)
贰万玖仟肆佰捌拾肆元整/三年(29484.00元/3年)
公示期:2025年10月23日至2025年10月27日
出租单位:****
联系方式:杨启凡 182****0090
代理机构:****
联系电话:樊工 152****3717
竞价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自本公告发布截止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租单位、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招租单位、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招租单位、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竞价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委员会(**县****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材料递交地址:**路与双拥路****指挥中心联合体5楼,联系电话:0550-****650。
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
(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联系人的授权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出租单位:****
代理公司:****
202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