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2017年11月13日)以及《****水利厅关于我厅审批及管理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有关事项的公告》,建设单位****2025年9月15日在**市禅**主持召开了佛禅(挂)2009-014地块-10#地块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与会代表一致同意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并形成验收鉴定书。现对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相关工作进行公告,以听取社会各界对项目建设的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告内容如下:
佛禅(挂)2009-014地块-10#地块项目位于**市禅**石湾街道澜石大马路东侧、****侧,属**房地产工程,工程总用地面积40183平方米,其中可建设用地面积39319平方米,代征城市道路面积86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88202平方米,其中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49531平方米,不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38671平方米,综合容积率1.23,建筑物基底面积12192.82平方米,建筑密度31.01%,绿地面积14745.66平方米,绿地率37.50%;主要建设内容包括:**21栋4层的低层住宅楼,2栋24层的高层住宅楼,1栋2层商业楼,1层地下车库以及小区道路、绿化等其他配套设施,设机动车位531个。工程总用地面积4.48公顷,其中永久占地4.02公顷,临时占地0.46公顷。工程于2016年4月动工,2017年11月完工,总工期20个月,总挖方9.96万立方米,填方5.02万立方米,借方4.07万立方米,弃方9.01万立方米,弃方均运至**市禅**南庄镇湖涌村自留地鱼塘进行填土整平使用。工程总投资35974.24万元(未决算),水土保持投资432.56万元。
一、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联系人/电话:陈泳霖/186****3069
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联系人/电话:梁家豪/181****1728
三、验收结论
佛禅(挂)2009-014地块-10#地块项目水土保持措施设计及布局合理,工程质量达到了设计标准,各项水土流失防治指标基本达到了方案确定的目标值,各项水土保持设施运行正常,发挥了较好的水土保持功能,已经具备竣工验收条件。
四、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1、政府主管部门意见;
2、可能受影响公众的意见。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于本公告之日起通过电话、发E-mail等方式发表其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特此公告。
建设单位:****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监测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禅**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