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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有关要求,现将《****五山乡年出栏24****基地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五山乡年出栏24****基地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五山乡年出栏24****基地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至2025年10月24日(20个工作日)12:00止,如对《****五山乡年出栏24****基地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五山乡年出栏24****基地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五山乡年出栏24****基地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有异议,请向建设单位、验收单位反映。
1、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俊超/131****0195
2、验收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余绍刚/132****7807
建设单位:****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监测单位:**杨凌绿诚****公司
建设地点:**省/**/**市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