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安排和需要,****人大****委员会拟公开遴选承担单位,开展相关课题研究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课题项目
**省****人大监督评价指标体系研究
二、申报要求
(一)课题申报单位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良好的社会信誉,以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课题申报单位为中华人民**国境内高校、科研院所等,不接受联合申报。
(三)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具备正高级职称,课题组成员要具备开展项目研究的专业和知识结构,长期从事财政预算、人大财经监督、国有资产管理、国企改革等相关理论与实践研究,能保证项目参与时间,确保任务按时、按要求完成。
(四)有专门负责科研管理和财务管理的职能部门。
三、其他事项
(一)课题研究内容、研究成果及经费设置详见附件1。
(二)请课题申报单位认真填写《委托课题申报书》(见附件2),将加盖单位公章的课题申报书一式四份送(寄)**省**市国兴大道69****广场9号楼1512室(邮寄信封上需注明“**省****人大监督评价指标体系课题申报”,邮编570205),并将电子版提交至课题联系人电子邮箱(****@163.com),电子邮件以及申报书命名格式统一为“课题名称—申报单位”。
(三)课题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10月27日(星期一)17:00(邮寄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联系电话:0898-****3772。标书代写
(四)收到课题申报书后,我委将通过综合评分法(主要从履行能力可靠性、项目业绩支撑性、研究方案科学性、申报价格经济性等方面进行评审,不以最低报价选取)择优遴选课题承担单位。未入选者不再另行通知,申报材料不再返还申报单位。
(五)研究成果的****人大****办公厅及常委会预算工委所有,课题承担单位不得擅自对外发表、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