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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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湾镇南沃村五组鱼塘发包(15亩)
项目编号: ****
项目位置: **市**县盘湾镇南沃村
交易品种: 农村养殖水面经营权
流转方式: 出租
流转期限: 3年
交易底价: 700.00元/年/亩
交易面积: 15.00亩
联系方式: 陈玉国(139****9310)
| 乡镇(街道) |
盘湾镇 |
村(社区) |
南沃村 |
| 组别 |
-- |
登记日期 |
2025-10-15 |
| 是否续租 |
否 |
| 交易面积 |
15.00亩 |
| 质量等级 |
-- |
| 利用现状 |
-- |
| 项目描述 |
为盘活集体资产,增加村级收入,经村两委会议研究决定,对南沃村五组境内的鱼塘进行公开发包,鱼塘发包面积为15亩(详见面积示意图),发包期限为3年,即从2026年 1月1日至2028年12月30日,发包底价为700元/亩/年,一切基础设施及配套投入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或协调,村委会不承担任何费用。鱼塘发包承包款按年缴纳,合同签订时缴纳第一年的承包金,以后于每年的12月10前缴纳下一年度的承包金。在承包期间如遇国家、集体因建设规划需征用该鱼塘的,中标方需无条件服从并不作任何赔偿,发包方只退还未到期的剩余时间的发包承包金。在发包期间,中标方不得破坏鱼塘的原有面貌,不得在鱼塘四周取土和建筑建筑物,到期后自行拆除自行投资的可移动设施,不可移动的设施无偿交还发包方。同时缴纳5000元的鱼塘发包保证金,保证金在合同到期且招标标的物无人为性损坏后无息退还(若有损坏,在保证金中进行整治经费的列支),承包金未按期缴纳的作为违约处理,没收保证金并重新招标。鱼塘经营权在承包期内在征得发包方的书面同意后可流转第三方。 |
| 项目位置 |
**市**县盘湾镇南沃村 |
| 项目四至 |
**: 南至: 西至: 北至: |
| 坐标拐点 |
-- |
| 流转用途 |
一般养殖 |
| 种养品种 |
-- |
| 补充说明 |
-- |
| 项目审查表 |
IMG_0000.jpgIMG_0001.jpgIMG_0002.jpg |
| 村民代表大会意见 |
IMG_0006.jpgIMG_0007.jpg |
| 所有权人 |
**** |
| 经营权人 |
-- |
| 权属类型 |
集体 |
| 权证编号 |
-- |
| 权证年限 |
-- |
|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
否 |
| 他项权利人 |
-- |
| 他项权利内容 |
-- |
| 流转期限 |
3年0月 |
| 标段描述 |
为盘活集体资产,增加村级收入,经村两委会议研究决定,对南沃村五组境内的鱼塘进行公开发包,鱼塘发包面积为15亩(详见面积示意图),发包期限为3年,即从2026年 1月1日至2028年12月30日,发包底价为700元/亩/年,一切基础设施及配套投入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或协调,村委会不承担任何费用。鱼塘发包承包款按年缴纳,合同签订时缴纳第一年的承包金,以后于每年的12月10前缴纳下一年度的承包金。在承包期间如遇国家、集体因建设规划需征用该鱼塘的,中标方需无条件服从并不作任何赔偿,发包方只退还未到期的剩余时间的发包承包金。在发包期间,中标方不得破坏鱼塘的原有面貌,不得在鱼塘四周取土和建筑建筑物,到期后自行拆除自行投资的可移动设施,不可移动的设施无偿交还发包方。同时缴纳5000元的鱼塘发包保证金,保证金在合同到期且招标标的物无人为性损坏后无息退还(若有损坏,在保证金中进行整治经费的列支),承包金未按期缴纳的作为违约处理,没收保证金并重新招标。鱼塘经营权在承包期内在征得发包方的书面同意后可流转第三方。 |
| 交易面积 |
15.0000亩 |
| 服务费(材料费) |
¥0.00 |
| 保证金 |
¥5000.00 |
| 交易底价 |
700.00元/年/亩 |
| 成交缴款方式 |
POS机刷卡 转账汇款 |
| 交易方式 |
在线自由竞价正向 |
| 补充说明 |
-- |
附件(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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